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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赶紧揉了揉眼睛,又往前蹭了几步,逆天强者的战斗,错过可惜了。
黑袍法师并未吟唱,只是将手中的法杖扬起,四周顿时弥漫起一团黑雾,即便是隔着二十多米的距离,我仍然能感受到那股浓重的死亡气息。
漫天黑雾中,杖头的骷髅水晶闪动着诡异的光芒,地面开始缓缓凸起,三具手握黑色镰刀的骷髅战士破开地面钻出,白森森的骨架上沾满了泥土,两只空荡荡眼眶内闪动着和骷髅水晶同样诡异的光芒。
从头到尾,这位黑袍法师都没进行过任何的吟唱,似乎法术的力量并非来源于他本身,而是来自他手上那根诡异的法杖。
更让人觉得奇怪的是,召唤出的骷髅明显不同于普通的骷髅战士,战斗力强悍得令人发指,往往镰刀一挥,就是蓬蓬鲜血溅起。迅猛龙剽悍的身体竟然也无法在那白森森的骨架上留下半点痕迹,就连那头异常高大的精英迅猛龙全力一击,也仅仅是将三具骷髅撞得微微一晃。
这这这……这他娘的该不是BUG吧?
俺躲在岩石后看得目瞪口呆,心里暗想,要是自己面对这些敏捷如风更兼力大无穷的骷髅战士有几分胜算。得出的结果让俺颇为郁闷,如果有兽王之心傍身,外加一只强力宠物,可能还有一拼之力,光凭现在一杆火枪,呃,还是当我没说过吧……
三具变态骷髅以摧枯拉朽之势将迅猛龙群杀了个七零八落,就当俺以为战斗就要这样结束时,那名黑袍法师却做出了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举动,趁着精英迅猛龙被骷髅战士缠住的机会,他居然拔腿就跑,干净利落的仿佛经过无数遍的演练。
正百思不得其解之时,场中形势陡然逆转。
法师离去之时,挥洒出的黑雾已开始渐渐消散,此时终于散尽最后一丝黑气。失去了黑雾的笼罩,三具不可一世的骷髅象是突然间被切断了力量的来源,毫无征兆的散做一根根腐朽的骨棒,劈劈啪啪的落在地上。
陡然失去目标,仅剩的两只迅猛龙仍在山坳里徘徊不去。
经过骷髅战士的摧残,它们此时的状况已是不容乐观,特别是那只精英迅猛龙,身上布满了横七竖八的伤痕,鲜血正顺着伤口“滴答滴答”的直往外流,硕大的脑袋更满是淤青,右眼中兀自残留着半截指骨,估计是刚才和骷髅战士搏斗时被捅伤的。另一只情况稍好,身上的伤痕不多,但一只爪却被骷髅战士的镰刀劈去大半,如今只剩一块皮劈吊在胸前,随着它来回的走动正不断晃荡。
这种痛打落水狗的机会可不多见,口头表扬完慷慨无私的黑袍法师,俺愉快的布下一个燃烧陷阱,举起歌唱者就是一通自由射击。受伤的迅猛龙行动迟缓兼目标庞大,几乎不用瞄准也能轻易命中,轻松得让俺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好运。
早已摇摇欲坠的迅猛龙那堪这般蹂躏,十几枪下去,断了半只前爪那位便毫无悬念的轰然倒下,仅剩它的精英同伴正傻傻的向燃烧陷阱撞来。
搞这种重伤的破鞋,辅助和控制都是空话,追求的就是高伤害,力求在最短时间内干倒对方。燃烧陷阱加毒蛇钉刺每秒近五十点的伤害,已经够这位精英大爷喝一壶的了,何况还有不断从枪膛里倾泄而出的铅弹。
数十发子弹射完,精英迅猛龙也步上同伴的后尘,在给俺留下一双靴子之后,恋恋不舍的回去等刷新去了。
捡起靴子一看,“奥术旅行者,24护甲,智力加3精神加3,增加元素类法术伤害效果2%。”
属性倒是不错,只可惜是布甲,而且还是法师专用属性。瞧了几眼,随手丢进包裹里,准备拿到牧歌镇去叫卖,看能不能换件加速度的腿部装备。
从黑石山脉出来,足足走了四个多小时,到牧歌镇时已是黄昏时分。
这一整天俺是累得够呛,先是和食人魔领主干了一架,回城又被几个牧师找麻烦,顺便还上演了一出绝地大逃亡,出了矿洞原本以为能休息一下了,还碰上个黑袍法师在那玩骷髅召唤,这一趟趟的折腾下来,就算是个铁人也受不了。
进了牧歌镇俺就直奔旅店而去,打算先下线休息一个晚上,明天一早起来再去学“驯服野兽”,顺便去金之森林弄只宠物玩玩,俺可是垂涎那里的森林野猪很久了,不单皮糙肉厚,还自带冲锋技能,跑起来吭哧吭哧的,甭提多痛快了。
刚要进旅店,却看见一个熟悉的黑色身影正在镇口徘徊,仔细分辨,赫然是今天下午在黑石山脉碰到的那位黑袍法师。
不等我反应过来,几个民兵已经手拿着武器走了过去,大声呵斥道:“肮脏的堕落者,立刻滚出牧歌镇!”
“我……我只是想买点东西……”黑袍法师结结巴巴的开口说道,这时我才看清楚,那件破破烂烂的黑袍下藏着的,是一张略显苍白的脸庞,大约十七八岁,看起来一副很小受的模样。想不到在黑石山脉召唤出巨牛骷髅的亡灵法师,居然是个十多岁的小孩。
“再重复一遍,滚出牧歌镇,否则我们将立即发起攻击!”民兵们手里的长矛几乎捅到了黑袍法师的脸上,那样子看上去绝不象是在开玩笑。
“我……”
看黑袍法师还要争辩,我赶紧走过去将他拉到一边:“这位朋友,你想买些什么东西?如果信得过我的话,我可以替你买。”
“谢谢……我,我想买点亚麻布……”小孩显得很腼腆。
“做绷带?”我数了数背包里的亚麻绷带,大约有六十多卷,短时间内估计是用不完了,干脆分了三十个出来递过去:“绷带我这里还有很多,如果你需要的话先拿去用好了。”
下午刚捡了人家一个大便宜,现在要是再一闷棍敲下去,俺良心上实在过于不去,干脆破天荒的发了次善心。
“不用……不用这么多。”估计是从来没碰到过象俺这么慷慨的人,小黑袍法师一时感激得有些手足无措,连说话都变得不太利索起来。
“不用客气。”硬将三十卷绷带塞进小法师手中,顺便打听起他的背景来:“我看你好象是亡灵系的法师,在人类领地行动会很不方便,不如去洛丹伦吧,那里是中立地,没有禁止亡灵系职业进城的限制。”
“我不……不是亡灵法师。”黑袍小法师连忙申辩道。
俺愣了一下:“不是亡灵法师为什么民兵会拒绝让你进入牧歌镇?”
“都是因为这根法杖。”
借着夕阳的余辉,我仔细端详起他手上那根黑色法杖来,整根法杖略微有些弯曲,杖身凹凸不平,上纂刻着各种奇异的符文,看上去就如同一条黑色的盘蛇。杖头的骷髅水晶在夕阳下不时闪烁着诡异的光芒,两只黑洞洞的眼睛更是仿佛蕴涵着某种惑人心魄的魔力。
“这根法杖确实很奇怪,不过这和你被民兵驱赶有什么关系吗?”
“它叫尸骨碎片,是上周末亡灵袭击寒鸦岭的时侯,我从一只憎恶身上得到的。”黑袍法师脸上充满了懊悔:“我以为它只是一根普通的法杖,谁知道装备之后,就发现自己已经被转化成了亡灵体质,还拥有召唤黑暗天幕的能力……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第一卷 第十七章 金之森林
虽然黑袍法师的表达能力不怎么样,而且中间还夹杂着大量神经质的自言自语,但我还是隐约猜到了一些事情的真相。
估计他手上的尸骨碎片是一件类似于地狱黑焰的装备,有改变玩家阵营的作用。而且我相信,在改变阵营之前,系统一定曾经提示过他,只不过由于当时的情况太混乱,他没反应过来罢了。毕竟这种严重干扰玩家游戏进程的事件,系统不敢,也不可能擅自做出决定。
不过事情已经到了这个地步,想要反悔已经来不及。在人类领地内,一个亡灵法师是根本没办法生存的,除非拥有自己的领地,否则这小孩只能到遥远而荒漠的洛丹伦去继续自己的游戏生涯了。
又安慰了小法师几句,看看时间已经不早,我将身上剩下的几瓶生命药水和三十多卷绷带一起交易给他,顺便把那双原本该属于他的奥术旅行者也一并塞到了他手上:“我得下线了,这些东西你先拿着。最近一段时间我都会逗留在牧歌镇,如果你有什么需要的话,可以通过短信找我,恩对了,我的名字是六月,你呢?”
“我叫大米……”面对我雪中送炭的馈赠,小法师激动得双手微微发抖,一张略显苍白的脸上更是写满了感激。
“好吧,大米,我得下线了,有需要记得给我发消息。”身体实在有些顶不住了,匆匆告别黑袍小法师,转身走进牧歌镇的旅店内选择了断开连接。
退出游戏,循例又到官方论坛上逛了一圈。
正好看见有人在讨论我早上在黑水城干倒圣城牧师的事,也不知道哪个混蛋发的贴,居然还在贴子后附上了整个过程的录象,好象生怕三大工会找不到俺似的,直恨得俺牙痒痒。幸好那厮当时位置不好,再加上拍摄技术欠佳,把俺整张脸拍得有些模糊,如果不是熟人,基本上不容易把俺认出来。
俺稍稍松了口气,又在后面跟了一贴,在贴子里狠狠问候了这个叫八卦蛋的弱智。这才神清气爽的连上官方的资料库,在瀚如烟海的资料中,逐页逐页的查找着玩家获得领地的途径。
事实上,从听完黑袍法师的遭遇之后,我脑子里就萌发了搞块领地的想法。毕竟我身上还带着远比尸骨碎片可怕的地狱黑焰戒指,万一哪天不幸也步上了他的后尘,有一块属于自己的领地,也可以避免落得象小法师这样凄惨的下场。何况游戏嘛,图的就是个痛快,等有了领地之后,俺再聚集几个兄弟,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干点没本钱的小买卖,哈哈!那该是何等的快活……
翻了足有上百页,眼睛都看花了,仍然没找到任何关于玩家获得领地的提示。工会通过发动战争占领城市的资料倒是翻出不少,可俺如今孤家寡人一个,就算加上黑袍小法师这个志同道合的战友,也不过区区两个人,我们拿什么去占领一座城市?
“日,睡觉!”
…………………………
清晨,当我再次出现在牧歌镇旅店内时,发现聊天频道里多了两条未接收的信息。
第一条是南方留的,他问我什么时候抵达冰雪之城。
“洗干净等着,很快。”自从告诉他我会去冰雪之城后,这厮就不断用短信对俺进行疲劳轰炸,等俺过去少不得要给他点苦头吃吃。
另一条是胡悦留的,胡大官人练的精灵德鲁伊,常年赖在星光林地一带祸害精灵族女性,就连俺威胁要取消一日三餐的供应都不肯到人类领地来,还恬不知耻的宣称,人类女性的造型不符合他的审美观……
“许畅,我接了个任务,可能会到人类领地呆一段时间,准备接待吧!”
“到了给我发消息。”匆匆回完信息,俺三步并做两步从旅店出来,一路向猎人训练师格鲁的住所走去。
格鲁住在牧歌镇西边的小屋里,大约四十多岁,长得很是有些剽悍,一张古铜色的脸膛如刀劈斧砍般有棱有角,目光凌厉,总是让俺不自觉的将他和饥饿的野狼联系在一起。
“年轻的猎人,你要记住,宠物是我们最亲密的伙伴,在某种程度上,它甚至比你手上的武器还要重要。”传授完驯服野兽,中年猎人语重心长的教育起我来,虽然听得厌烦,却还偏不能打断他老人家,因为俺还等着接宠物专有技能的任务呢。
“我会牢牢记住您的教诲。”
“你能明白这个道理就最好。”中年猎人一脸欣慰的说:“这样吧,等你拥有一只自己的宠物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