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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会被女孩子欺负呢-第3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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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乎,三年三班的女排向小芹的阵地发动了狂风暴雨般的猛攻。

速度一次比一次快,势头一次比一次猛,角度一次比一次刁钻。

然而每一次,都被小芹不可思议地接了起来。

但是绝对没有排球专业动作,可以说每一次接球都十分搞笑,每一次都慌慌张张,手忙脚乱,但每一次偏偏都有惊无险。

甚至有时候会转身逃走,用后背接球,还用头和脸把球挡下过。

一般人头部挨了初三学姐的大力跳发,就算不脑震荡,也要神游太虚一番,可是小芹像没事人一样,排球的力道似乎一沾到小芹的身体,就会被全部吸收。

这意味着,小芹不借助双手,也能施展阴阳散手的威力啊!她的武学天赋真的令我汗颜啊!不知我要付出怎样的努力,才能达到跟她一样的水平啊!

一次,两次可以说是偶然,但是次次都这样,在围观群众惊奇之余,对手也不得不高度重视起来。

“别开玩笑了!就算是友谊赛,也不能输给低年级的小丫头啊!”

体优生们放弃了专攻小芹的策略,打算随机应变,遍地开花,将保证胜利I作为第一要务。

哪想到之前站立不动的小芹,这时开始满场游走了。

不,不是专业的那种战术移动,而是非常随便地来回晃荡,简直像是在遛一只不存在的空气狗。

然而对方的球路,却一次次地被小芹预测到,她看似没有目的,却总能“意外”救到神仙难救的球,并且把球晃晃悠悠地传给熊瑶月,方便后者发动进攻。

一度被压着打的初二(3)班,转守为攻了。

“小芹,你干得好!”熊瑶月喜出望外,兴奋无比地在场上夸奖道,“下次你给我传球时,球速快一点也不要紧,我能反应过来的!”

“人家根本不会传球嘛~~~”小芹继续卖呆,“只是球打中我,凑巧弹到你那里去了而已!”

话虽这么说,之后的传球,球速明显变快,熊瑶月的进攻因此变得迅雷不及掩耳,给对方造成了极大的麻烦。

坐在场下的班长,两眼直愣愣地盯着场上的小芹,对身边的女生喃喃道:

“我看不清小芹手上的动作,如果小芹告诉我她有超能力,我说不定也会相信的……”

站在班长身边的,正是被对方的发球打哭的那个女生,她见穿上自己排球服的小芹大显神威,兴奋道:

“反正咱们班要赢了!连初三的学姐都能打败,咱们班太厉害了!”

由于小芹的活跃,以及面临压力的熊瑶月开始超水平发挥,不可一世的三年三班被打成了14:10。

再赢一个球就可以结束战斗,小芹可能是急于求胜,在接起对方的扣球时,显露出了比较大的武术动作,不过拳到半途她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顺势摔倒,把自己身怀绝技的事实掩饰过去了。

然而站我身边的牛十力却面色一凛,额头冒汗,盯着小芹目不转睛的,仿佛小芹刚才那次出手勾起了某段遥远的回忆……

难道是小时候在文化公园,被小芹暴揍的那一次吗?你没记住小芹的样貌,唯独记住了她出拳的姿势吗!

“不,不可能!”牛十力自言自语着,他应该是无法相信,对方会从一个雌雄难辨的假小子,变成这么萌这么软的一个女孩子吧?别说是他,就连我也是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接受这一事实呢!

在使出平地摔绝技之前,小芹把排球传到了非常适合进攻的位置,熊瑶月叫了一声“好!”用尽平生之力一跃而起,在两个体优生的双人拦网之下,猛力扣球,将排球直射向校花学姐的防区。

如果让这个球落地,三年三班就输了,校花学姐尽管球技生疏,也只能赶鸭子上架,前来救球。

不知是她运气不好,还是熊瑶月成心报复,总之这个球先一步砸到了地面,然后又弹起来,不偏不斜,正撞在前来救球的校花学姐的两腿之间。

校花学姐一张俏脸顿时变得煞白,捂住隐私部位,双腿一软在场上跪下了。

早就听说,女生如果胯部遭到重击,虽然不像男生那么痛不欲生,仍然是相当痛苦的事。

在初二(3)班的“我们是全校第一”的欢呼声中,校花学姐作茧自缚,不但害得本班输给了低年级,又让自己当众丢丑,对此我只能说:活该呀!

另外一个有资格参加友谊赛的,就是初一的年级组冠军,舒哲所在的初一(4)班,听说我们爆冷战胜了初三学姐,他们倒也干脆,直接弃权,初二(3)班因此得到了女排全校第一的荣誉称号,也算实至名归。

比赛结束后,班长满面喜色地去医务室疗伤,而熊瑶月追着小芹,讨教场上的几个险球到底是怎么救起来的,小芹借口肚子疼,东躲西藏地回到了我身边。

“(*^__^*) 嘻嘻……周六和周日到底去哪里玩呢?”小芹得意地自言自语道,“难得叶麟同学肯跟我约会,不如咱们去游乐园和动物园吧?”

“喂喂——”我提醒她说,“我只答应跟你约会一天,没说过周六和周日都给你啊!你选吧,要么周六要么周日,要么游乐园要么动物园,你想去哪一个?”

小芹含住自己的食指指尖,发愁道:“两个都想去,好难办啊!”

第497章 不胜酒力

许诺给小芹的约会,究竟是周六还是周日,是游乐园还是动物园,小芹思前想后地左右权衡,我每天坐在她旁边,看到她一直带着那种甜蜜又苦恼的表情。

星期四,继女排友谊赛之后,男篮方面也和初一的年级组冠军打了一场,本着锻炼队伍,并且不欺负后辈的原则,我没有上场,不过还是以大比分赢了。

隔天就是和初三(1)班的篮球友谊赛,郭松涛队长所在的班级,可不是闹着玩的,我得保留实力。

早先曾经妄想过,如果赢了涛哥的队伍,那么就要求班长穿着排球短裤跟我合影留念,不过在我将班长抱了整整一夜的今天,这样的要求我已经不好意思提出来了。

6月将尽,联系到前日校花学姐面临毕业,想和班长一决胜负的事,我突然意识到:涛哥也要毕业了。

此一番愁绪,莫名地笼罩了我的心头。

因此上课发呆的我,又被语文老师点名提问了。

“‘削发明志’的意思就是用剃掉头发的方法来让自己牢记失败的教训,从而发愤图强……叶麟,你来说说,‘削发明志’的近义词是什么啊?”

我一愣,下意识地回答:“自宫练剑?”

全班同学顿时大笑,张老头笑骂道:“看在你有决心自宫的分上,你坐下吧!”

小芹在旁边不满地说:“叶麟同学不能自宫!叶麟同学还要和我生很多小宝宝呢!”

我却心不在焉:6月25日~28日就是中考的日期,包括涛哥在内的三年级学生就要毕业了……经过一个暑假之后再开学,我们就是新的三年级……

原本以为好遥远的事情,突然近在眼前了。

这个初二下学期,是我所度过的最漫长的一个学期了,我原以为永远不会结束呢。

和初三(1)班的篮球友谊赛,也就被赋予了其他的意义——这很可能是和涛哥的告别赛了。

真是的,涛哥和沈少宜才是小灵通的眼中的CP,我在这里忧伤什么劲,又不是以后见不到了!真没出息!

星期四的那场友谊赛,怎么形容呢?我打得很空明。

胸中完全没有装着胜负的概念,一直到比赛的哨声结束,我才第一次去看比分。

60:42,输得比较惨,但也算正常发挥,就算是这种比分,都不排除涛哥他们手下留情的可能。

完全把自己融入篮球运动中,享受单纯的乐趣,我用这种打法作为和涛哥的分别纪念。

我注意到,沈少宜也在场下围观我和涛哥的对局,他看着我的眼神很复杂。

当天放学后,刘坏水跑来找我,说涛哥即将毕业,篮球队凑齐十八罗汉,要去饭店给涛哥以及另两名初三的兄弟,举行一个告别仪式。

“什么叫告别仪式啊!”我嗔怪道,“说得像是遗体告别似的,不就是散伙饭吗?”

刘坏水抬杠道:“只是毕业几个兄弟,也没有全部散伙——你来不来?”

我当然要去。

在座的也有沈少宜,不过他的位置离我较远,离涛哥较近。

嘿,真该把小灵通也叫来,这对腐女来说可是上好的戏码啊!

饭桌上大家气氛热烈,虽然含着离愁别绪,但越是即将离别,越要使劲开玩笑,吹牛皮,把心中的伤感都淹没在觥筹交错当中。

对了,涛哥偷偷要了点啤酒给大家喝,“无酒不成席”,这也算是男生们的共识了。

大家的酒量有深有浅,当多数人都喝至微醺的时候,涛哥从桌后站起来,向大家敬酒,感谢这几年来大家对他的支持,我酒量不好,感觉双腿乏力,就坐着和涛哥碰了杯。

“叶麟,你升上初三以后,还是不准备参加篮球队吗?”

在厕所和涛哥并排小便的时候,他这样问我。

“不了,我无组织无纪律,恐怕当不好队员,而且涛哥你不能再当队长的话……”

“下任队长是沈少宜。”

涛哥打断了我的话。

我迟疑了一下,“沈少宜来当队长,应该是最好的选择了吧?”

“你支持他吗?”涛哥看着我的眼睛。

我笑得不太自然,“我又不是篮球队队员,沈少宜不需要我的支持的……”

涛哥仿佛是嗔怪道:“怎么?我毕业了,你就不给篮球队当陪练了?”

我急忙道:“不会啊!只是我担心沈少宜不希望见到我……”

洗完手从厕所出来后,涛哥轻拍我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

“叶麟,古人云: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我向涛哥做出一个苦瓜脸,“这不是刘备说的吗?涛哥你不就是想劝我和沈少宜和好吗?你直说就行,其实我跟他之前完全是误会啊!”

涛哥半信半疑,又说:“我也跟沈少宜讲过: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可惜他死心眼听不下去,你的生日比他大,就当他是弟弟,别跟他一般计较好不?”

我点头同意,心知肚明,涛哥这是不放心他毕业以后,我和沈少宜会不会继续因为熊瑶月的事情起冲突,所以借着送别酒会,特意来说合我们两人——想必之前和沈少宜也费了不少口舌吧?

“我累了。”

在兄弟们拼命让我和沈少宜碰杯喝酒的时候,沈少宜迫于无奈跟我喝了一杯,同时说出了上面的话。

我不是特别能理解他的意思,但是看他疲惫的眼神,是觉得儿女情长超级折磨人,想要暂时远离了吗?你才发现啊!女孩子超麻烦,跟她们交往,难度堪比和外星人建交啊!

涛哥眼看就要毕业,沈少宜和我的关系又不温不火的,尽管我不是基佬,也颇觉得伤感,不觉多喝了两杯闷酒。

然后我就醉了。

隐隐约约中,似乎有好几个人说要送我回家,但是我好面子,不肯让人相送,非说自己一个人没事。

于是我摇摇晃晃,披星戴月的,跌跌撞撞返回了家。

路上好像遇上了什么人,但是我喝醉了就只管笑,脑子沉重得紧,只想赶快回家睡觉。

一觉醒来,我才稍微觉得清爽了一些,看着天花板上的污渍,心想那是不是前两天打死的蚊子?

想要起床,却发现左臂十分沉重,而且已经麻木了。

我心头一惊:难道我小小年纪,突然半身不遂了?早知道这样我绝对不喝酒啊!昨天饭店卖给我们的恐怕是假酒吧?其他兄弟怎么样了?全部中毒了吗?惊天惨事啊!二十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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