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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朵一般会回嘴说:“想吃什么你请吗?”
然后他会说:“请,请到倾家荡产在所不惜!”
他走后,阿朵就对我说:“此人八面玲珑,没一句真话。”
不过凌还真请过我们一次,那是他毕业之前,请了满满的一桌。他没有回老家,而是在离这里不远的一座城市谋到了一份相当不错的职业。我们一起祝贺他,那晚他多喝了一些酒,手放到我的肩上来,叫我“冰淇淋小妹”。并对别人说:“要照顾好我的小妹老乡和她的好朋友,我走了,她们要是在学校里受委屈,我可饶不了你们。”
阿朵有些伤感,眼睛湿湿的,我则飞快地把他的手推开了,冷冷地说:“多谢关心了,我会照顾好我自己。”
那天晚上女生宿舍的楼下突然传来很优美的吉他声。那时我们刚刚梳洗完毕躺上床,那吉他声就完美无缺地从窗口飘了进来。阿朵扑到窗口,然后我听到她压低声音的尖叫:“凌,是凌!”
真的是凌。
他的歌声对我,其实已经是那么的熟悉。
冰淇淋恋爱了(3)
凌在唱一首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月光下的城城下的灯下的人在等人群里的风风里的歌里的岁月声谁不知不觉叹息叹那不知不觉年纪谁还倾听一叶知秋的美丽早晨你来过留下过弥漫过樱花香窗被打开过门开过人问我怎么说你曾唱一样月光曾陪我为落叶悲伤曾在落满雪的窗前画我的模样那些飘满雪的冬天那个不带伞的少年那句被门挡住的誓言那串被雪覆盖的再见…………
夏天的月光弱弱的,像轻纱一下地笼罩在他的身上,从四楼往下看,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剪影。整个女生楼都沸腾了,有女生冲进我们的宿舍对阿朵喊道:阿朵你真是好福气啊,八十岁的时候也不会忘记有人这样向你表达过爱情。
阿朵在那样的歌声里痛哭失声。但是她没有下楼。
我也没有。
凌唱完后就起身走掉了。
我坐在我的小床上抱着腿,心却一路追着凌的脚步而去,月光一下子变得扑天盖地,但我没有表露伤感和激动的机会。
全世界除了凌,只有我知道,那首歌其实是唱给我的。
我有把握。
凌那么骄傲的男生,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袒露真心。我不是不感激,但是我无能为力,我和他之间,跟阿朵和他之间一样的有缘无分。
凌走后就一无消息,整整的一年,我和阿朵再也不提他,仿佛从来不认识他一般。别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就关在宿舍里下棋,阿朵再也不唱那首叫做《催眠》的歌。冰淇淋不再流泪,爆米花也没心情好美。
爱也好,恨也好,我知道我们都想念凌。但是我们都不说。
我安慰自己说,其实有很多人就是这样,他命中注定不属于你的生活,温柔地出现,然后硬生生地从你的生命中抽离,不再有一丝一毫的关联。对于这样的人,是没有必要去疼痛的,因为他感觉不到你的疼痛,这样的疼痛也就毫无意义可言。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radio里听到了凌那晚唱的那首歌,才知道那首歌叫《月光倾城》,原唱是老狼。我有些要命地恍惚和怔忡,歌的旋律直击我心,对于不谙流行音乐的我,那只听过一次的歌感觉却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我瞒着阿朵,千方百计地要来了这首歌的歌词,细细地抄好,放在我的枕头下面,夜夜枕着它入眠。
就是这样的回忆,其实也挺好。
别的,我真的不想要求什么了。
我没有想到会和凌重遇。
那是在我们毕业的前一天。天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炽热的阳光无孔不入。我和阿朵买了一大瓶的防晒霜,从脸和脖子一路抹到脚丫子。离愁别绪像夏日骄阳一般折磨得我们不得安生。阿朵比我幸运,她在北方的父母已经替她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我却高不成低不就,只能待业等待机会,所以心情一直处于低谷状态。
阿朵说:“冰淇淋,我有个好主意,我们去买两条一模一样的裙子来穿,回家的时候一穿这裙子就想到对方,顺便也可以享受一下大商场里的冷气。”
“好。”我说。
当我们穿着一模一样的大花裙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太阳不再那样的毒,运气好的时候还能享受到一阵凉风。就在学校的门口我们碰到了凌,他背着一个背包,风尘仆仆的样子。看到我们非常的开心,说:“看看你们俩,真恨不得是孪生姐妹才开心。”
我疑心是梦,可他却是那么真实地站在我们的面前。
“怎么了?”凌笑笑地说,“不认识我了?”
“你还活着?”憋了半天,我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和我相比,阿朵则显得要沉静许多,她微微地笑着,然后说:“欢迎,晚上我们请你吃饭。”
“我请。”凌说,“我请你们去香格里拉。”
“也是,”阿朵说,“你现在比我们有钱。”
像流水一样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没找到工作。
每日所做的事就是窝在沙发上看时尚杂志上的八卦新闻,翻无聊小报上的招聘启示,为了妈妈开心,再装模作样拨一大堆千篇一律的应聘电话。
其实,可以工作的机会很多,可是都不是我所喜欢的工作。
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所以,我宁愿呆在家里休息。
当然我也不是一分钱也不赚。每周有五个晚上,我要陪安子读书,教她写作文做数学题和读一些简单的英语。
安子是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我第一次到她家,她就坐在她家的书桌上摇着双腿问我:“童老师,你的裙子可是GUCCI的?”
我微笑着说:“怎么会?老师是穷人,穿不起那样的名牌。”
“可是你穿出名牌的味道来了呀。”安子老道地拍我马屁说,“像你这样的美女,大汗衫穿在你身上也会好看的。”
我只好看着十岁的安子傻笑。
然后她又问我:“你是不是可以把我的成绩提高很多呢?”
“我会尽力。当然也要你配合。”
“如果可以超过胡可凡,我当然要配合。”
“谁是胡可凡?”
“我的同桌,也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他长得好帅,可是我每次跟他说话,他的头都看着天花板。”安子忽然有些伤心,声音低下来,眼睛里有些亮闪闪的委屈。
我正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子的妈妈从厨房里给我泡了咖啡出来,呵斥安子说:“怎么可以坐在桌上跟老师说话?一点礼貌也没有!”
安子朝我吐吐舌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自己的小屋。
“我这女儿,”安子妈妈摇头说,“没一天不让我头疼。”
“长大就好了。”我安慰她。她泡的咖啡相当好喝,我用眼角瞄到她的衣角,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看来安子的名牌意识,多半来自于她的母亲。
“童老师你要多费心了。”她柔声细语地说,“我事情多,没多少时间可以陪她,不过我会给你让你满意的报酬。”
言语精练而到位,一看就知道是个不一般的女人。但是我喜欢她的真实,她有高高在上的本钱。
于是我接下这份活。至少,一周有五个晚上可以打发。
另外的两个晚上,我和平约会。
平就像他的名字,是一个很平常的男生。他不像我,对工作不挑剔,也很努力,天天顶着烈日在苦干。大学本科生,从最底层的推销员做起,很劣质的产品,他认认真真地跟别人讲,别人动心了,他却又把东西往包里一塞说:“算了,这玩意儿买回家也没啥用。”然后满脸通红地离开。
所以他每月挣的钱,只够在这座城市租间小屋,每天吃方便面或是泡饭。
呵,就是这样一个傻男生,居然泡到了我。我在周六晚拎着烤鸭敲开他小屋的门,他迎我进去,把那只破BP机往床上一扔,无比开心地告诉我说:“嘉璇,我马上要买手机了,这样我们方便联系了。”
“挣了多少钱?”我恶狠狠地问。
“五千。”他伸出五个手指头,财大气粗地说,“现在我替一家著名厂家做电器开关,运气特好,一开始就碰到大客户。”
“平。”我劝他说,“租个好点的房子,至少是带卫生间的。”
“现在将就点,”平说,“钱存起来以后买大房子给你,我一个人,好好歹歹不都是过?”
“那还买什么手机?”我没好气地说。
“不是找你方便吗。”平轻轻环住我。
我心软。
像流水一样(2)
是是是。平一切都是为了我,不然他可以回到他的老家教书,那里虽然是一个小城镇,可是教师的待遇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适合平。
可是平爱上我,一个看似平淡却不甘平淡的小资女人,生活就得忽啦啦转个大圈,没有办法。
“值得。”平总是说,“为了嘉璇让我干什么都值得。”
平视我如“掌中宝”,这年头很少有男人对女人这么痴情,闺中好友都走马灯一样地换着男朋友,只有我一直守在平的身旁,与他一起在潮湿阴暗散发着霉味的小屋子共享一只烤鸭,亲吻拥抱,偶尔也吵吵嘴,经营一份普普通通的爱情,期待一个美好的明天。
安子的妈妈打电话来,非常不好意思地说,“我要出差十天,你可愿意住到我家来陪陪安子?”
“你家不是有钟点工?”我说,“照顾孩子起居我可不拿手。”
“无需你做家事,”安子妈妈说,“安子怕一个人睡,点名要童老师做伴。”
我还没来得及做声,她立刻说:“我付你三倍的工资。”
是个好交易。
我爽快地答应,第二天就拎着我的换洗衣物进了她家的豪宅。安子妈妈在机场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卧室的床头柜里留了钱,安子需要什么,请我替她代买。
我拉开抽屉,厚厚的一沓,不用数,至少有两千。我叹息,继而略有自卑,将它放回原处。回到客房刚把衣服挂好,安子就放学回来了。她看到我,兴奋地说:“童老师你真的来陪我?来来来,我们一起看宫崎骏的《千与千寻》。”
“你能看懂?”我问她。
“别小看我。”她嘟着嘴说,“我看过N次了。”
“说说为什么喜欢?”我好奇地问。
“我好想有一天我爸爸妈妈都变成猪。”她恶毒而又痛快地说。
她脸上的表情让我吓了一大跳,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提起她的爸爸。我从来没有见过安子的爸爸,安子妈妈告诉我,安子没有爸爸。
单亲的孩子,总是早熟而让人心疼。
“童老师,”安子赖到我身边来要求说,“我们晚上可不可以不吃钟点工烧的菜,你带我出去吃。”
“想吃什么?”我问她。
“龙虾。”她咂咂嘴说,“胡可凡有篇作文写吃龙虾,老师当范文念的时候,我们全班都被他馋得要死。”
又是胡可凡,每天十次胡可凡。
我早就习惯了,拍拍她的头说:“好吧,去把校服换下来,我们走。”
她兴高采烈地随我出门,穿着一条招摇的有些过分的花裙子,说是她妈妈在马来西亚替她买的,不过平时没机会穿,今天去“赴宴”,终于可以拿出来展示。
我纠正她说:“就我们两个,又没人请,不能叫‘赴宴’,只能叫吃饭。”
她格格格地笑起来,然后说:“我请你。”
这个孩子,一个月的零花钱应该比我和平的收入加起来还要多。家境优越见多识广的她在十岁的时候就敢初探爱情的面目,我自知比她落伍。满手龙虾香味的时候,我看着她稚嫩甜美的小脸,提醒自己也要赶快享受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