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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欢梳的颜色走上了她的面颊,粉红粉红的,夜晚也代表了合欢。
第十四章 三更时分
三更时分,钱麻子和林梦还没有睡着。
同行这几天,却没走多少路,是因为钱麻子身体尚未痊愈,然而,最最重要的原因是—
—林梦让钱麻子占了大便宜了。
说起来让林梦和钱麻子二人都挺害羞的。
离开林家的第一天晚上,他们就在一家客栈里住了下来,而且钱麻子颇有些心虚地只要了一个房间。
林梦红着脸进了房间,钱麻子又将门栓上了,开始傻笑。
林梦还在伤心,因为她为了钱麻子这个“死麻子臭麻子”而被赶出了林家。
钱麻子对不起她,那是一定的,不仅是对不起,而且还是“非常非常”地对不起。
因此林梦觉得好伤心好伤心,她觉得自己是个最最不幸的女孩子,天下没有人比她更孤苦无依了。
林梦哭得梨花带雨,楚楚可怜,大骂钱麻子是“臭麻子”并骂他“没良心”,然后仍是“让我怎么办”。
钱麻子却笑吟吟地走过来走过去,不时搓搓手,吹吹口哨,显然他很得意。
突然钱麻子走到她面前,伸过脸颊,一本正经地道:“你想不想打我一个耳光出出气?”
林梦一愣,抬手就是一个耳光:“死麻子,臭麻子,你不得好死。”
钱麻子嘻嘻一笑:“陈良说的,你打我耳光,是因为我没有抱你,现在我抱你。”
林梦被他一抱,不哭了,也不骂了,眼睛也闭上了,身子也软了。
钱麻子笑嘻嘻地将她抱到床上:“现在干什么?”
只是这次没有林千峰的打扰。没有老人干涉的热恋中的年轻人,当然总是会出事的。
林梦哭了,因为被钱方回这个“臭麻子”占了天大的便宜。
“臭麻子”却是喜笑盈盈的。
这天晚上,因为“臭麻子”还想占便宜,被林梦拦住了,所以三更天了,两人还在闹,闹得不可开交。
“梦儿,你不喜欢我,我知道的,”钱麻子伤心地叹气,“你一定是嫌弃我了。”
“胡说。”林梦捶他,拳头很轻。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了,”钱麻子直叹气,叹得有滋有味的,好象林梦真的不喜欢他了。
林梦道:“胡说,……好哥哥,明天再……好不好,你伤又没全好,……伤了身子骨……不好。”
钱麻子道:“我身子骨很好么。”
“不行。你这几天……瘦多了,让人家好心疼。”林梦软语相求,“哥,明天,好不好么?”
“你要真心疼我,再让我占一次大便宜。”钱麻子柔声道:“要不你就不是真的心疼我。”
“不……”林梦不退让,“明天再……”
然而沐浴着春风春雨的花,总是忍不住要开,不想开都不行。
屋里的响动声停了,窗外窥视的是血鸳鸯令主丁红,她感到浑身已经热得发烫,两手乱颤,差点没摔下去。
随行的人都远远警戒,窗边只有丁红一个人,没有人会知道一脸威严的令主丁红心里在想些什么。
钱方回和林梦的“合欢”使丁红七情汹涌,又气得直发昏。
乘着方才屋里的大响,丁红已经在窗纸上捣了一个小洞。
迷药是从这里吹进去的。
第十五章 钱麻子醒过来
钱麻子醒过来,才发现自己不是在那张床上睡觉,他居然睡在地上。更让他吃惊的是梦儿已经不在身边了。
钱麻子觉得不对头。
因为他脑袋隐隐作痛,痛的很不正常。
林梦的衣衫不在床上,连剑也不在了。
钱麻子打了个冷噤,披衣而起,猛地拉开房门,一下僵住了。
门前地上倒着两个人,手里都执着剑,其中一个,正是林梦,另一个是个蒙面大汉。
林梦的长剑剌中了那人的心口,那人的剑也刺中了她的小腹,都是对穿而过。
显然,林梦是发现了屋外来人,为了钱麻子的性命才不惜同归于尽的。
而钱麻子还在屋里,睡得很熟。
他怎么可能睡那么死呢,怎么可能呢?
钱麻子呆了一下,笑了起来:“梦儿,你怎么了?”
他摇摇晃晃走到林梦身边,将另外一人一脚踢飞了。他将林梦手中的剑拿下来,也扔到地上,然后将林梦抱了起来。
“梦儿,梦儿,”钱麻子轻轻吻着林梦冰冷的嘴唇,把她紧紧抱在怀里。
林梦的面上十分宁静。
那是一种满足,幸福又有些害羞的宁静。钱麻子以前曾见过在早晨酣睡的林梦,那时,林梦的面上也是这种害羞的宁静。
那是一种合欢后的宁静。
钱麻子笑嘻嘻地将林梦放到床上:“你让不让我占大便宜,让不让?”
钱麻子喃喃道:“你怎么不说话,为什么?”
为什么,一个正值青春妙龄的女孩子死了?
为什么,一个似乎刚刚还在他怀里扭动的女孩子死了?
为什么,一个轻笑浅颦的女孩子死了?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林梦不能说什么了。她就象她自己的名字那样,只是一个梦而已。
梦是虚无缥缈的,总是绕着你,但当你苦苦追寻时,她又不见了。
钱麻子又能说什么呢?
钱麻子晕了过去。
丁红在房内踱着步子,等待来人报告消息。
昨夜的事情,是她亲手经办的。
另外死的那个人,不过是个不起眼的小喽罗,这样的人死上一千个,也不值得丁红皱一下眉头。
但林梦的死,却让丁红好开心,简直忍不住想大笑起来。
她不想让林梦活着。因为她觉得,象西门飞燕对待钱玉如那样做法,实在太折磨自己了。
比如说,西门飞燕并没有得到方向天。
再比如说,钱玉如的儿子击败了西门飞燕。
所以她不希望有第二个钱玉如,所以她要杀林梦,斩草除根。
她知道如果象西门飞燕那样对待林梦,只会让钱方回更死心塌地地爱林梦,因为林梦还活着。而只要林梦还活着,丁红就得不到钱方回。
只有林梦死了,钱方回才会彻底失望,他会痛苦一段时间,但慢慢会好起来的。
死者只能永存在梦里,梦已无可追寻。
那时丁红会以另一种面目,出现在钱方回身边,温柔地抚慰他,使他爱上她。
丁红愿意等待。因为钱方回确实有一只金色的合欢梳,她已经看见了,和自己的那只一模一样,只是他的那一只是纯金的。
钱方回因为拥有了“金合欢”,他就必须和丁红在一起,因为丁红有“粉合欢”。
但是,丁红知道,要想让钱方回不怀疑到自己,她必须把现场布置得让钱方回相信,林梦是因他而死的。
钱方回自然会报仇,但她可以找几个大人物,逼他们死在钱方回的“金合欢”下,替她去死。
钱方回绝对不会怀疑到丁红的。
因为死了的小喽罗在武林中并非没有名气,那人是紫心会的一名好手,也是血鸳鸯令主安置在紫心会中的暗桩。
几乎是一点破绽都没有。
丁红微微笑了,又摸出了“粉合欢”来,柔情脉脉地抚摸着。
另一只“金合欢”会来的,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两年以后,但不论多长时间,她都愿意等待。
有人进来了:“令主,钱方回已经晕倒了。”
丁红冷冷道:“再探。”
不多时又有禀报:“令主,客栈中已经有人起床,发现了尸体,林梦的尸体是在钱方回房中,已经报了官了。”
以下的探报无一不是在丁红预料之中:
“钱方回被拘捕,没有反抗,不流泪,也不说话,动作很迟缓。”
“现场已被包围,看热闹的人很多。”
“捕快已经查出林梦和那人是一伙的,因为腰间都有紫心标志。”
“钱方回被押入县衙,知县已经开堂。”
“知县发火了,说钱方回就是凶手。”
“钱方回已经说出了林千峰的姓名,大概是想让林千峰来作证人。”
“有捕快去缉拿林千峰去了,骑马去的。”
“‘紫心会’标志让知县不解,正在拘武林人物查询。”
你瞧,丁红胜得多么轻松,轻松得象是在散步。
“保他出来,但不能让他知道是什么人保的,不许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将林千峰击杀,打上紫心标志。飞鸽传令在苏州的人手,要快。”
“安庆那边,好好安葬钱玉如,将她的小院收过来,但注意不要动屋里的东西,一点都不要动。”
“林千峰全家杀尽,要赶在捕快之前,一个不留。”
“没有我的命令,不许有任何行动去对付县狱里的狱卒。让钱方回吃点苦头。”
一道一道命令发了出去。
丁红在微笑中胜利了,根本没有什么困难,血鸳鸯令的人,都觉得这位红衣令主,除了武功之外,并不比老令主逊色。
在某些方面,丁红甚至已经远远超过了西门飞燕。
安庆钱玉如的死讯,也已经传到了钱麻子耳中,同时到的还有林家的灭门之讯。
世界上还有什么人比他更惨呢?
刚刚还在他怀里亲热的心上人,转眼间不在了,就象她从来没有存在过。
他一气之下离开母亲,再想回到母亲身边时,母亲也不在了。
他抢了林千峰的女儿,答应给她幸福,自以为有能力保护她,可如今她死了,一心想保存女儿的林千峰也死了。
钱麻子整天傻怔怔地呆在监狱里,整整三天不吃不喝不睡不说话。
终于他又昏死了过去。
斜阳照进牢房中,四壁皆空,只有墙角的蛛网和那闲散的织蛛。
钱麻子不止一次地想到死:世上已无一个亲人,苟活偷生又有什么意思?
第十六章 钱麻子无罪开释
钱麻子无罪开释。
钱麻子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无罪。
因为他觉得自己罪大恶极,罪该万死。
不该死的人都死了,该死的还活着,这又是何等的残酷呢,钱麻子奇怪自己为什么还没有疯。但在任何人眼里,钱麻子已经疯了,已经疯得不能再疯了。
钱麻子不再是个二百五了,钱麻子变成了钱疯子。
他拒绝认领林梦的衣物剑器,他也不去安庆,也不去苏州,他不想再看见任何令他伤心的东西。
他想起了陈良,于是就去了余姚。他要去找陈良,痛痛快快地喝几天酒。
钱麻子破衣烂衫,蓬头垢面,哭哭笑笑。他还时常摸出一柄金色的小梳子,不住地亲吻痛哭。
钱麻子自然已经疯了,谁都这么认为。
钱麻子身无分文,一路乞讨到了余姚,他到了原来的酒店,要酒喝。
陈良很快跑来了,泪眼婆娑,但仍是强笑道:“麻子,你又来了?”
“难道老子不能来?”钱麻子瞪起了眼睛,狰狞之极。
“不是不能来,只是你得请我喝酒。”陈良已经偷偷给了老板一两银子,让他尽量上酒。
“请你就请你。”钱麻子拍得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