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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云走进屋里,坐在空荡荡的地上,嘴角一咧,笑道:“回来了才发现有点想家”
呃,这样的家有什么好想的?这里有什么东西可以想……孙宇郁闷地抠了抠头。
赵云歪了歪头道:“我还以为……回来了说不定可以碰上父亲和母亲,结果……他们还是不在啊。”
在才有鬼了,他们不要你啦。孙宇叹了口气,抚了抚赵云可爱的小脑袋。就在这时,孙宇突然眼睛一尖,他看到这个空荡荡破败的屋角,地面上居然有一个很小的金属凸起物,看起来像一个铁环。
咦?地下埋了什么东西?孙宇走到屋角,伸手扣住铁环,用力一拉……居然没拉动。你妹的,孙宇命令NM01活性化细胞,然后再用力一拉……哗……一块大铁板居然被孙宇揭了开来,原来屋角的地面上盖着一块铁板,铁板上面又覆盖着厚厚的灰尘,只露出了一个小巧的拉环。
这一下铁板揭开,只见一个黑漆漆的地穴出现在面前……见鬼了,这是啥洞?孙宇心中大奇。
只见赵云也歪过头来,好奇地道:“咦?这里有个地窑?我怎么不知道”
晕死啊,赵云家里还有这种机关?什么情况?孙宇这下不淡定了,这不是饿得快死的一家人吗?为什么家里会有个神秘的地窖?而且赵云都不知道这个地窖的存在。
过了一会儿,NM01道:“报告主人,地窑中有毒气体已散尽,现在可以进入了”
孙宇赶紧让NM01射出一束亮光照明,然后钻入了地窖之中,赵云也小心翼翼地跟在他后面。
地窖里很阴冷,长久的封闭使得里面有闷人的泥土味道。两人刚走进去不远,就看到了地窖里的全貌,这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农家地窖,是用来保存食物的。所以里面并不宽大,一眼就可以看清楚所有的东西。
只见地窖中间倒着两具尸体,看那样子是死去很久了,浑身皮肤都是青黑色的,尸体居然没有腐烂。这两具尸体是一男一女,两个都是中年人。
赵云一看到尸体,立即惨呼了一声:“父亲……母亲……啊……啊……死了”她小小的身躯立即颤抖起来。
孙宇赶紧将小萝莉抱在怀里,看来赵云的父母并不是把她抛弃了,只是死在了地窖里。他抱着小萝莉慢慢靠近尸体,只见尸体身边居然放着一张羊皮纸,乎是留了什么遗言在上面,看那笔迹娟秀,显然是女子所书。
NM01立即扫描翻读道:“赵云吾女……当你看到这份遗书时,娘亲和你父亲想必已经魂归地府了,我们故意把这个地窖隐藏起来,就是不想你太快找到,当你有力气打开这个地窖时,想必你已经是个大人了,那时你才有了解这一切的资格。”
这中间有一段模糊不清的字迹,NM01只好跳过,继续翻读后面:“我们赵家的祖先是赵武灵王的贴身护卫,因此娘亲和你父亲知道一个惊天的大秘密,也就是……赵武灵王的墓穴所在……村中大旱……实在没法活了娘亲和你父亲被迫去挖掘赵武灵王的墓穴,想找些值钱的东西出来变卖换取食物……唉,盗人墓穴自作孽,不可活墓穴中居然布有剧毒,娘亲和你父亲虽然偷出了一件值钱的宝物,却也身上剧毒命不久矣。连变卖宝物给你换吃的也做不到了……娘亲把家里最后的两个馒头留给你了……希望你能活着长大成人,回来掀开这个地穴……这件宝物是娘亲和父亲的命换来的,你要好好珍惜……”
吓,孙宇心中一惊……从这遗书可以看出来,赵云的父母去盗了赵武灵王的墓穴,盗出了一件宝物,但是他们两人也中了机关上的剧毒,所以死在这里了。也不知道中了多厉害的毒,连尸体都不腐坏。难怪他们不把宝物交给赵云……当时的赵云不过十一二岁,如果带着宝物招摇过市,只怕会被人杀人夺宝。于是两夫妻宁可把这宝物藏在这个地窖里,也不愿意交给年幼的赵云。
那……宝物呢?
宝物在哪里?
看到这里,亲爱的读者朋友肯定已经猜到了,新的至宝要出现了,并且……这把至宝将是赵云的敬请期待明天的更新,赵云的至宝即将出世
162、赵云的至宝,涯角枪!
162、赵云的至宝,涯角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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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对儿女的关爱之心,岂是言语所能形容。孙宇长叹了一声,赵云的父母至死都还在为赵云考虑,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对了,他们盗出的宝物现在可以交给赵云了,有我保护赵云,不用担心她被人杀掉夺宝。
宝物呢,我咋没看到宝物在哪里?
孙宇赶紧命令NM01用灯光照亮了整个地窖光芒闪起,只见地窖的墙壁上靠着一把漂亮的长枪。这把枪的枪杆是银色的,大约是用熟铜做的芯,外面再漆上银粉,枪尖细长,冷蓝色的寒光在枪尖的两边泛起,森森然
孙宇仔细一看,这把枪的枪杆上刻着两个古意十足的篆字:“涯角”。这两个篆字的旁边又刻着一排小字:“海角天涯无对”。
NM01的电子合成声立即响起道:“涯角枪,第一次出现记载于元朝时的《三国志平话》,是赵云的兵器,三国时代除丈八蛇矛之外的第一名枪。”
啊啊啊孙宇大激动,这东西,至宝啊绝对是至宝
不过……现在伸手就去拿至宝就太不懂做人了,至少先让两位长辈入土为安,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要对得起天地良心。孙宇先把涯角枪的事扔在一边,对着两具尸体恭敬地行了几个礼,然后带着赵云出了地窖,找来几匹布,用布匹将赵云的父母裹起来。以免他们身上的剧毒传染,然后和赵云两人一起挖了一个大坑出来,将两位长辈的尸体埋了下去。
军中的一大堆女人们也相继过来给赵云的父母上了柱香,烧了几张纸钱。
赵云已经呆了,她忘了哭也忘了叫嚷,呆呆地跟着孙宇将父母的尸体埋好,磕完了头。孙宇这才又带着她回到地窖,准备取那涯角枪。
“赵云,那是你父母留给你的宝物,你自己去拿。”孙宇指着涯角枪,虽然他对这把神奇的兵器也十分好奇,但……该谁的就是谁的,自己总没有抢小萝莉武器的道理。
赵云点了点头,她走到涯角枪边,伸手一拿……碰……涯角枪轰然倒地,赵云居然没拿得住。
“寻真先生……这把枪好重,赵云拿不动”小萝莉可怜兮兮地道。
“我晕,我不是让你锻炼身体吗?一把枪都拿不动,你平时练枪都练的些什么啊?”孙宇没好气地批评道。
小萝莉挂着两颗眼泪道:“真的拿不动,太重了啊”
孙宇心中一阵好奇,这玩意儿能有多重?不就一把枪吗?他走过去伸手一抓……咦?好沉……妹的,随手拿的话连我都拿不动。他认真使了点劲,才把沉重的涯角枪举了起来。
我晕啊,这玩意儿的枪杆是什么铜做的?至少也有七十斤重,只比青龙偃月刀轻了十二斤,要不要人活啊?孙宇掂量了一下,如果不是被糜贞的“旺夫”改造了自己的体质,必须使用“巨力”才能正常挥舞这把枪,难怪身体瘦弱的小萝莉拿不动。郁闷,难道赵云还不到继承这把枪的时候?
孙宇伸手抚着涯角枪的枪杆,只见涯角枪的枪杆上突然金光大放,与此同时,孙宇的脑海里响起一个声音:“至宝涯角枪,尚未认主……持有者,你要我认你为主吗?”
晕……不行,我不能让涯角枪认为我主,这是赵云的父母用生命给她换来的。孙宇赶紧在心里回了一句:“不要认”
“你想认也不让你认,本至宝不认男人为主。”枪上的金光缓缓淡去。
噗嗤,孙宇一口血差点吐出来,这至宝虽然还有个调皮的个性,还挑男女的?
原来至宝认主是这样认的孙宇心中对至宝的了解又深了一层,他看了看赵云瘦弱的身躯,只觉得心里一阵郁闷。赵云啊,你现在怎么连涯角都拿不动?如果你能拿得动,现在就可以让它认你为主了。没办法,我就暂时代任你的父母,帮你保管着涯角枪吧。
两人出了地窖,回到军中。孙宇看到赵云的小白马在一旁吃草,有心做个实验,于是走到马的身边,也不管那马高兴不高兴,就将涯角枪挂在了马背上。沉重的涯角枪压得小白马嘶嘶一声叫,似乎很不满意……孙宇叹了口气,晕啊,赵云拿不动枪,这破马也对这把枪表示压力很大,看来赵云想拿着涯角枪变成超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啊。
回到屋里之后,孙宇将涯角枪硬塞给赵云道:“从现在开始,我不管你拿不拿得动它,反正你天天都必须抱着它睡觉,白天的时候手拿不动就背着,反正不准你把这把枪放开,必须保证时时刻刻它都在你手边。”
见他如此虐待萝莉,旁边的几个女人有点受不了了。高帽女眉头一皱道:“她还是个孩子,七十斤重的枪怎么可能一直背着?寻真先生,我还以为你这人不错,想不到有虐待儿童的怪癖。”
糜贞也有点不忍,她忍不住劝道:“相公……她这么小,你这样逼她,她会死的。”
就连大胸御姐周仓也瞥了他一眼道:“小dd,你喜欢折磨女人取乐?要不要姐姐也来折磨一下你啊?”
汗,捅了女人窝了孙宇硬着头皮道:“这是她父母留给她的遗物,她必须自己管好。而且……她不是你们想像中那么柔弱的女孩,相信我吧”
众女听说这把枪是赵云父母的遗物,倒是不好责怪孙宇了,毕竟人要讲孝道,背着父母的遗物再重也不能有怨言的。
不过糜贞还是觉得赵云很可怜,将她拉到身边,细声安慰,正说着说着,糜贞突然身子一弓,似乎想要呕吐,她一溜儿跑出屋去,站在干枯的田地边干呕了起来。
咦?咋了?孙宇好奇地追出屋去,一边帮她拍着背,一边担心地问道:“你怎么了?”
糜贞呕了两下,啥也没呕出来,一张俏脸涨得通红,她用细细的声音道:“我……好像……有了”
“虾米?”孙宇大惊。
“最近几天呕了几次了……好像真的有了”糜贞见孙宇呆了,赶紧又补充了一句。
汗,瀑布汗,我晕死个汗啊。孙宇惊得差点翻倒在地,我还年轻啊,咋就和糜贞亲热了一次,就……要当爹了?我这岁数放在后世,还在上学。
但最初的惊愕过去之后,他心中突然又泛起一丝喜悦,你妹的,我怕啥?这是古代,别说十八岁,就算十五岁就有孩子的人也多不胜数,我既然到了这个时代,就要顺应这个时代的潮流,现在我有钱有权,手上还有兵,还有主公可以使唤,养个孩子又咋了?想养就养,养一窝儿还不带同一相貌的。
他笑嘻嘻地扶着糜贞走回屋里,众女都来关心糜贞,孙宇也不怕羞,大笑道:“她有孩子了,嘿嘿嘿嘿”
众人听了便都道贺,只有二小姐听了之后楞了半天,突然哇哇哇地哭了起来。这醋坛子早就对孙宇娶了糜贞感到不满,但是两人生米煮成了熟饭,二小姐反对也没用,没想到糜贞连孩子都有了。
这一下二小姐越想越伤心,嘴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