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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九 作者:安谨容(晋江2012-07-07完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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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斜刺里一把明晃晃的柳叶刀迎着我刷的飞过来,刀锋的寒气惊醒了我。我从恍惚里回过神来,忙使了个铁板桥,刀堪堪贴着我的脸掠过,我的鼻子甚至吻到了冰凉的刀面。可惜失之分毫,刀子哐当一响便落到了地上。我挺腰立起,指尖微不可见的轻轻一弹。
  “叮叮叮”三下细微之声,混在风里面一闪而过,不留神根本听不见。
  
  我这才扫去一眼,又是一把柳叶刀。这把刀刚格开了我三枚连环银毫针,此刻正握在一只纤纤素手里,一下一下拍着另一只手的掌心。原来是个使柳叶双刀的行家,好利的耳目,好快的刀。
  我唇边漏出一丝笑意,有趣,又是一个深藏不露的漂亮姑娘;看来这座小镇子比我之前想的要有趣得多。
  这个姑娘不及之前的那位丰盈,形容更显瘦削,却长着一双灵动如猫的眼睛,此刻正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双目灼灼,闪烁着猫眼一样的亮。
  双刀姑娘见我看着她,黑瞳一轮,冷冷的开口道:“不许你再那么瞧她。不然我挖了你的眼睛!”她的手指着立春,说到后半句,将手中银刀一举,对我晃一晃,阳光打在刀背上,溅起一片刺目的光芒。
  
  我垂下眼睛。倒不是怕她真挖了我的眼,而是找刚才那三枚银毫针。世道不景气,要节省。况且这里未必能找到打得出这些针的金匠。
  果然在她脚边不远,依次并列排着三枚牛毫般细、一分金四分银五分精钢打造的银毫针。
  我暗自叹口气,看来这姑娘不仅耳目聪灵,刀法更俊;我出连环针去,她还并排针来。之前那姑娘更是深不可测。真要打起来,必定不省事。只是不知此时此地,她们是什么来头?是不是专为了来寻我的晦气?
  想想忍不住又要叹气,才太平歇了几日?我还真是条悲催的劳碌命!
  
  果然先前那个姑娘拾起掉在地上的柳叶刀,款款走到了双刀姑娘的身边,将刀递给她;一边回头来对我笑道:“你不用怕,她跟你闹着玩的。”
  我不吭声,心里却暗暗叫苦。姑娘请你矜持点好吗!!!我们又不熟,拜托不要动不动就笑得这么春光明媚好不好!你不知道这大日头底下,突然瞧见了,很容易头晕吗?
  双刀姑娘还刀入鞘,不满地回道:“谁闹着玩了?我说真的!再给我撞见,非挖她眼睛不可!两只!”说着狠狠瞪了我一眼。
  
  她轻轻推她一把,嗔道:“乌翟,别吓唬人了。真吓着她了,可怎么租你房子啊?”
  “啊?”我和双刀姑娘一起惊诧,面面相觑。
  双刀姑娘突然对我嫣然一笑。我陡然一惊,心中暗暗提防。
  她果然冲过来,一把抓住我手臂,甜甜道:“以后咱们就住一起咯。真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难怪我看到你就觉得有缘分!”
  
  是以,就像我前面说过的,当夜,我住在了南昌镇,乌翟正式成了我的房东。
  我们的房子要一直穿过百花洲,走到尽头,在最靠北面的那排竹楼,再找倒数第二间就是了;这里竹多,家家都搭建竹楼,瘦骨伶仃的竹子撑着三层小楼,远远看去倒有些仙风道骨;尤其夏日炎炎,竹楼上下通风,清香习习,真是个好去处。
  百花洲是南昌镇最好看的地方,几乎长着所有我能想起来的好看的花,什么迎春、石竹、天竺葵、丁香、山茶、夹竹桃、百合、蔷薇、夜来香、石斛、鸢尾、仙客来、海棠、杜鹃、木芙蓉……野生野长,一朵一朵开得兴致勃勃,一年四季花香不败。
  
  所以我们每回回来,都要穿过丛丛的花道;说是花道,其实没有路,到处都是花,每一脚下去,都是踩在一片绒绒的小野花上,待人走过之后它们又盈盈立起身来,继续迎风招展,盛开在阳光下。                        
作者有话要说:6。20




☆、第 18 章

  我从没见过这样自顾自的花,每日里都兴致高昂,开得蓬勃热闹。真是好看。
  但乌翟说有一年有个据说从西域来的货郎,带进来一朵真正能称得上好看的花,立春见了很是喜欢,不顾价钱昂贵,当即便买了下来;可惜是百花洲上没有过的品种,那花也不经留,放了一夜便枯了。立春把它埋在了百花洲上,很久都不愿意再从那一角路过。
  我叫她画给我看。没想到乌翟竟是不假思索,顷刻就成了一副。我拿过来看,却见纸上不过寥寥数笔,勾勒出小小的一株类似雪莲的花,不着颜色,层层叠叠了数重素净的花瓣,端的透出了一股高洁清灵的气象,亭亭而立,纤尘不染,倒像一朵缩微的千重莲。
  
  我大大意外,原来竟是此物!这就难怪她们不晓得。
  不是我说嘴,只怕放眼整个中原,也难得还有人认得出,因为这本来就是不是咱们中原的物种嘛!它根本就是只在大漠中才会有的仙人球花。
  尚在库姆塔拉沙漠中时,机缘巧合,阿扎伊曾采得一朵送给我,还叫我尝到了花芯中奇异而美味的花粉蜜,我印象极其深刻,至今难忘;是以一看到乌翟笔下栩栩如生的画像,就一眼认了出来。
  也难怪立春那么喜爱,这花当真美得惊人。乌翟的画功当真了得,隔着这层薄纸,我隐隐闻得到当时那种沁人心脾的清香了。
  
  不过,听阿扎伊说,这花的本体竟难看得紧,又格外与众不同;圆圆一颗,活像个球,没有叶子,却像怪物一样,浑身长满了刺;它几年才会开一次花,花期又短,鲜少有人得见;但开出花来颜色要么娇嫩洁白,有九天谪仙之姿;要么绚丽夺目,极为妖娆,非常好看,不似凡间芳华,所以叫做仙人球。
  如今一见,我自然是认识的,简直如逢旧友,又是高兴,又是惊讶,并且一时脑热,还大言不惭对乌翟夸下日后定能再寻来的海口;却忘了上次在大漠中得到的一株,连阿扎伊也说是蒙“天神看顾”,来得十分不易。
  乌翟也是个“老鼠藏不住隔夜粮”的,哪里听得这话!立即兴冲冲奔去一股脑儿对立春全抖搂了;立春素日比我们都要沉稳,却也高兴不过,携了乌翟来预先向我把谢都道了——我这才叫逼上了梁山,虽然已想起了那许多的难处来,却为时已晚,不得不绞尽脑汁谋划迟早得骗阿扎伊与我再进一趟沙漠里去。
  
  乌翟就是那个带着柳叶双刀也会把单刀当飞刀用的姑娘。我看得不错,她的柳叶双刀从不离身,而且的确是个使刀的好手;无论双刀还是飞刀,很少失手。
  所以她很爽快地主动减了我一半房租,每个月只收我一钱五分银。
  “反正空着也是空着,我还要隔三差五找人补屋顶。”她喝了酒之后说话声音特别大,生怕我听不见似的。
  我点头称是,我住进去之后,自然不需要她再担忧屋顶的问题,况且我还要付她银子。
  但她显然不是真的在跟我讨论这个问题。
  
  我还在想要不要告诉她,其实我听力很灵敏,她完全不必这么当我是聋子般大声;比如此刻我就听到在对面我们的竹楼里,沿着一楼墙根正有三只老鼠偷偷溜出来呢。
  乌翟已经夺过我手里的碗,一口就喝光了我的半碗酒,然后把空碗对我一丢,我慌忙伸手捞住。
  她看我极快接住了碗,吹了声响亮的口哨,忽然一把搂住我的脖子,又大声说道:“我叫乌翟,乌翟的乌,乌翟的翟。在南昌镇这里,只要报上我的名字,包你横着走!”
  
  我连忙道谢。忽然听到旁边一沿儿打开了四五扇窗,探出几个年龄不一的脑袋,纷纷喊道:“喂,立春,管好你家乌翟啦!这么晚了还鬼喊鬼叫,明天要不要起床干活?”
  立春也探出身去道歉,竹窗啪啪地关上。她回过头来瞧着我们苦笑,对我说:“她喝多了点。你困了吧?我收拾一下你就可以回去歇着了。”
  我说:“不困。”
  立春一笑,还未及说话,乌翟一拍桌子,雄纠纠气昂昂喝道:“好!我也不困!这样良辰美酒月黑风高,睡个屁的觉啊!咱们再喝!”
  ……
  我和立春相对无语,默默坐了下来。
  
  乌翟自然是不困的,她喝完了桌上最后半坛酒,轰隆一声直直倒下去。我吓得赶紧去扶她,却听见了规律的鼻息。她睡着了。
  立春忙过来蹲下看看她,扑哧笑了,摇摇头道,“她总是这样,喝醉了就睡了。真是好福气。可惜就是不长肉。”便伸手去抱她。
  我见她也并不算高大结实,便道:“我来吧。”
  她家虽就在我们的竹楼对面,但要把乌翟抱下楼再走过对街再进去她的房间放到床上,也不算十分轻松。而我反正总是要过去的,顺路捎她一段好了。
  
  立春对我摆摆手,抿嘴一笑,道:“她每回醉了都是我来收拾。你不用管了,快回去睡吧,记得把门锁好。”
  我一怔,乌翟便在这边睡下了么?但我没有多问,也不再耽搁,对她点点头,起身道:“我先回去了。”
  立春在我背后温婉地说道:“做个好梦。”
  她不知道我不做梦有十四年了。
  
  我照例醒得很早。推开竹窗准备就着清晨的清风活动一下筋骨,却看见立春在对面朝我招手。
  我微笑:“早。”
  立春道:“早。”又招手,“我正要喊你过来吃早饭。”
  
  巴掌大的小荞麦饼腾腾散发着热香,金黄的小米粥摊得温凉,一碟雪白的腌萝卜皮,一碟腌的雪里蕻拌辣椒,红绿相间,看着就十分爽口。我拿起筷子正要拑菜,忽然听到吱呀一响,回头一看,原来是乌翟,她刚开了房门,打着呵欠正从立春房中走出,一副未睡足的表情。
  我微微一愣,她已看到我,眼睛放光:“咦,你也在这。起这么早!”我放下筷子,起身微笑。
  她几步跨到我面前,把我按回竹椅上,笑嘻嘻道:“坐下坐下,你吃你的,我去洗个脸就来。”
  立春的声音从后堂传来:“洗脸水刚给你打好。头绳莫忘拿过来。”
  
  乌翟“哦”了一声答应,回头往房中跑去,忽然又扭过脸来对我道:“喂,你叫什么?”
  我又站起身,暗暗清了清嗓子,才道:“萧九。无边落木……”
  “哦。”她又答应一声,掉头继续冲进房里,片刻又冲出来,手里捏着一圈头绳,旋风般冲进后堂。
  我颇为踌躇了一番,觉得还是应该等她们一起来吃。但一个饿着肚子对着一桌色香俱全的早餐捏着筷子发呆的人似乎看起来不大聪明。我刚放下筷子准备在厅里走一走,她们两个一起走了出来。
  立春奇道:“你怎么不吃?傻等着干嘛。”这已经是她第二次说我傻了。
  
  我讷讷不得语,一双筷子放下也不好,拿着也不好。乌翟一屁股坐下,道:“你知道她叫什么?”语气里有得意的炫耀。
  “小九。”立春淡淡道,“我在后头听见了。”
  我正要解释我是叫“萧九”不是“小九”,是“无边落木萧萧下”的萧字,立春已拑了一只荞麦饼丢过来,道:“她喜欢吃甜的,所以一半饼子放了糖;你要吃不惯,这里还有几只没放糖的。”我只得赶紧挟起来吃了一口表示我不会吃不惯。
  三个人吃早饭竟然比独自时要香很多,而且胃口居然也会变大。我盛过两碗粥,吃了三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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