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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丝璀德,黑暗赐福于你,然而你须遵守与黑暗的誓约。他人心中的暗影,不得公诸于阳光之下,否则不但听见秘密的人要为诅咒纠缠,你也会慢慢失去黑暗的信任与眷顾。你会重新成为普通人,弱小无力,路程险恶,永远等不到生命的奇迹。
她离开了哥珊。那是圣曼特裘即位后的第二年。她洞悉世人,然而对自己的过去一无所知。
她在各地流浪,用记忆里的草药学知识给人看病。摆弄草药的女人在旧圣廷被称为魔女,虽然新教皇说那都是欺世之谈,但民众的观念要立时从地到天也并非那么容易。她来到与以前家所在的地方非常相似的、名叫旺达的西陲小镇,一贫如洗,无人敢近。只有一家同样贫困潦倒、居住在城郊旧草棚的母子收留她同住。尽管她明白母亲更大的目的是期望她治好那八岁男孩的肺痨,但她仍然感激他们的善意。
孩子的病用尽法子也不见好转。但小镇的领主不知听哪个急着投资的商人说,这对母子住的旧草棚附近有钻石矿。部队在一个阴惨惨的凌晨踹开了漏风的木门,将她们三个撵了出去。哀求无用,母子俩唯一的财产——那间破屋,在大雨中被浓烟蚕食成了一堆灰烬。
孩子淋了雨,病得更重了。爱丝璀德清楚他剩下的时日。他有一个从来未曾、也永远不会向母亲提起的愿望:想摸一摸那把一直放在镇上最好的玩具店柜台上的,淬过火,涂过银漆,锃锃亮亮的骑士小剑。
那把小剑要十个辉银币。
但她们连十个铜角儿也凑不齐。
矿场开挖许久,钻石却迟迟不见冒头。领主大为光火,刚好这时接到那商人走私贵金属的密报。线人拿到赏钱,商人顺理成章地掉了脑袋,万贯家财也填进了领主的金库。而聆听黑暗秘密的领主终究没能逃脱噩运,他在镇民叫骂声中被一剑钉在了城墙上,夺走他性命的哈茂·格伦维尔,归来的流浪骑士,宣称自己才是旺达合法的保护人。
皆大欢喜。
但她一点也不觉得高兴。
锃锃亮亮的小剑插在男孩的墓堆上。
目睹她指证商人的镇民称她为“告密者”。传言和她的恶名像瘟疫一样散播开来。人们说她拥有魔鬼的双眼,能看穿黑夜中的一切灵魂。她与野兽…交…合以换取魔力。她用各种毒草调配春…药,蛊惑人向她献出身心。她在月明之夜变身女妖,吸人血,吮人骨髓。她于虚空中窥视每一个人,仿如阴影矗立身后,无所不在。
若不是那个自称她前夫兄长的哈茂子爵,她无法在镇上生存那么长时间。没人知道她为第二次告密付出了什么代价。断断续续差不多一年,她的黑暗视力都不能运用自如。
她一度以为自己是真的瞎了。彻彻底底地瞎了。
无所依傍。无所撑持。
教皇国上下开始兴起批斗贵族之风的那一年,哈茂到她的居所来找她。我要走了,这个平日嘻嘻哈哈不修边幅的男人异常凝重地说。国家已陷入到一个巨大得无从想象的漩涡之中,终有一天,它会毁掉我们所有的人性。我对这个地方有感情,不想看到仍爱我的人为考虑是否要反对我而面临两难境地。
——你想要我做什么?
——如果出卖我能救别人的命,那么,请你出卖我。
——荒唐。她说。真是荒唐。
她恍惚回到了许多年前,“金雀花”悄然死去的那个晚上。她守在不成人形的女人床前,用早已干涸无泪的眼睛凝视对方的心。伤势感染恶化,时间所剩无几。给我一盒针。女人沉默地说。
不,爱丝璀德说。自裁是罪孽,这罪请让我来分担。
罪孽又怎样呢……女人失去容貌的脸似乎微笑了。至少我还有自己选择的权力。至少我还有决定去地狱、而非天国的权力。
……哈茂,你觉得我的力量真可以救人吗?我的愿望如此微小,我不祈求良善的人都能幸福安乐,但求他们都能有尊严地活着。可我做不到,就算是逞一己之快的复仇也多么像自欺欺人。我至多,至多只能看着他们有尊严地死去。
无比荒唐。
如果我可以——我可以做什么,我仅仅只求他们都能活下去。
先是活着,然后才是尊严。
哈茂走了。几年后,他死在神断之中。带着他的尊严。
她的告密终究埋葬在了深心里。但即使什么有用的信息也没得到,梅瑞狄斯主教依然难逃诅咒,很快,被哥珊那场屠戮牧师的风暴卷得尸骨无存。
她遇见了那两个曾以不同轨迹穿错过她生命的男人。一个是她的过去。一个是她的将来。
她疲惫而惯性地活着。以自己固有的姿态活着。趋利避害,圆滑无争。
很多时候她感觉自己只是一个笔画寥寥的小人,被切割成数十上百的截面描在书角,风一吹,才翻动起来,沿着预设的无形轨迹舞蹈,而更多时间则是死气沉沉地呆在纸上。无数僵直交错的断线。
先是活着,然后才是尊严。
那场白白献出祭品的告密或许要一直延续到后来,当她在小木屋里叫破投毒妇人的秘密,从黑暗里瞬间涌起的巨大漩涡席卷了她。第一次,她开始恐惧它的后果,被时间封存的记忆像鹭鸟飞脱囚笼那样重返自由,但它们永不能飞得更高更远。黑暗在半空中将她撇下,她却再也无法回到过去。她的过去,在她终于能够触及他容颜的一刻,已成了骨血支离的一堆碎片。
死亡和选择死亡总是如此轻易。
而为她目送着离开的每一个人,总是将她的挽留原封不动地送还。
……活下去。
先是活着。
然后才是尊严。
…………
血斑虎将带着铁蒺藜的鞭子扔进水桶。灰黄灯光下,桶里很快浮起一圈污渍似的红。
“还撑得住吗?”他问,却并非朝着爱丝璀德本人。
“她在胡言乱语,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就算听清楚了也没什么意义。”蛇莓耸肩,“如果只是为了她老实坦白,我想,得给她留点好好说话的力气。”
女人被从布满尖钉的椅子上抬下来时,原先的白衣早已换了种颜色。一大桶海水浇在她身上。血斑虎走到她蜷曲抽搐的身体前,一手揪起她破布似的头发。他从这个女人微张的盲眼里看见了无助,但不知是幸或不幸,它还隶属于理智。
“你知道现在唯有什么才能救你。”狂信徒首领面目祥和,声音却有种锈蚀般的毒性,“真相。”
爱丝璀德笑了笑。
“……我说的都是真相。”她气若游丝,“主使刺客的人……就是宗座侍卫长海因里希。”
血斑虎霍然站起。
拳脚再一次如暴风雨般扫荡了她的身躯。大约过了一顿饭左右的时间,爱丝璀德已分不清嘴里酸苦的是血还是胆汁。她的神识还在悬崖边摇摇欲坠,没有掉下去。这是葵花们的技巧,他们深谙拷打之道,能充分而精妙地将人置于痛苦的极限与昏厥之间,即使那里只隔着一条比发丝还细的线。
有人用靴尖拨她的脸。片刻后,灼辣辣的药液灌进了她喉中。咳嗽像抽泵,一点一点将肺腑间那零散的力气挤了上来,而这只能使疼痛被感知得更加清晰。“别拿我当傻瓜。就算你自己无所谓,也得替你儿子想想吧。”
“我说过……只要你敢碰我儿子一下……我立刻就死。”透过湿漉的蒙在脸上的发绺,她知道他在端详着她的决意。“你害怕了……不是吗?你怕我自行了断,叫你鸡飞蛋打。你怕你的任务只能以失败告终,你怕自己从一开始踏出的那一步就是个绝大的错误。你一直在害怕,血斑虎,你在海滩上风轻云淡地夺走无数人性命,其实你心里充满了恐惧。”血沫从虚弱的微笑里渐渐渗出,“……只有杀人者才会恐惧。”
男人一言不发地拿起火盆里的通条。
蛇莓抓住他的手。“她已经挺不到下个回合了!先听她把话说完——”
“哎呀,你没见这婊…子还精神得很么?”猫耳在一边摸着鼻尖笑。蛇莓如此急切的神色,倒不是轻易能见着。“依我看,老大,不如叫外面的兄弟都进来,咱们一起跟她乐一乐。”
“你这脑子里除了女人的大腿还有什么别的东西吗!”血斑虎一脚把他踹到地上,“混账!咱们的人在城西死了六七千!阿玛刻那个疯子……她在屠杀!要不是及时封锁住诗颂大道,你们的呆鹅脑瓜早就挂在了疯女人的马鞍上!没时间了蠢货!再找不出个结果,你我都——”
他的声音粗嘎地噎住了。瑟缩在地的猫耳带着懵懂的惊惧望向他。
“怎,怎么会……”蛇莓蠕着嘴唇,“豁嘴不是说……”
“豁嘴?那家伙早完了!从他的住处搜出了足够五万人吃到秋天的粮食清单!他的宗座手谕是假的,所以阿玛刻的士兵杀起我们的人没有丝毫含糊!咱们一开始就被人骗上了再也掉不了头的黑船!——只有刺客才能救我们!”血斑虎咆哮,“听见了吗?只有搜出刺客才能救我们!”
没人响应。嘶声及其传递的事实像黑色的雷电,在密闭的小屋内隆隆震动。几个葵花面面相觑,脸上是彼此相差无二的僵硬神情。良久,蛇莓捂住眼睛,指缝后漏出一丝抽泣似的叹息。
唯有一个人在笑。
角落里蜷伏的遍体鳞伤的女人。
血斑虎跨步上前,掐着她的脖颈将她拽起。“你再不说实话,我就剐出你的肝脏和胃肠,扔到祈誓塔上去喂乌鸦!——笑什么,婊…子!”他大吼,“别以为我做不到!”
“……我笑你明知道这是个骗局,却不肯相信我。”爱丝璀德又咳了几声,唇角在血濡之下尤为深暗,“你明知道自己一点点陷进泥潭,却不肯……抓住头顶仅有的一根枯枝。因为那提醒着你,你不过是个彻头彻尾的弱者。为什么刺客能在你们组织里潜伏近一年?为什么他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刺杀两位导师,然后如空气一般消失?为什么宗座侍卫长起先事不关己,临到这时却跳出来叫你们搜查全城?……你想过吗?你敢想吗?”
“你……”
“你们注定找不到刺客了。你所做的一切,越是将哥珊搅得天翻地覆,越是只能激起宗座的盛怒。你以为骗你的是豁嘴?他不过是一颗棋子!海因里希早做好了两手准备,一面谋刺宗座,一面安排钓饵引你们上钩,借宗座之手铲除你们!你已经无路可退,除非……”
女人的身体因瘫软而沉了下去。“快!”血斑虎叫道,“快拿药来!这婊…子不能死!”
他的手不住颤抖。猛然发现,爱丝璀德正望着他。
用深踞在那双盲眼里的笑意望着他。
“想知道……我为什么一清二楚……”黯色的唇微绽,唯独他才能听见的声音,“……是吗?”
她的目光是急流。那深处,暗礁正悄然敞开一场危险的宣告。
“……我的眼睛拥有你无法想象的力量,它看不到日光之下的种种,却能看透人心。你不相信也罢,因为人类总是在蔑视自己所知之外的事物……”轻轻地,她抬起手,“可你还不知道……自己身边早就被人插上耳目了吧?”
血斑虎愣了一瞬间。
“谁?”他面部每一条神经都虬结扭曲起来,“你说的是谁?!”
……手指在被阴翳填满的虚空内找到了目标。
“就是,”爱丝璀德说,“她。”
蛇莓对上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