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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热红学--红学故事新勘、红学历史十讲 作者:土默热-第8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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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一,“女清男浊”说。作者通过男主人公宝玉之口说:“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就感到清爽,见了男人就感到浊臭逼人。”书中众多男女的形象也确实说明了这一点。迎、探、惜贾府三艳,钗、黛、湘三表姐妹,袭、晴、鸳、棋、钏等众多女婢,一个个形象确实清纯可爱;主人公宝玉虽是男性,但有性别倒错之嫌,爱以女性自居;而贾珍、贾琏、贾蓉、贾瑞、贾芹等哥们爷们,一个个都显得可憎可厌可怜可笑,就连主人公宝玉的父亲,和一众清客相公,也全部显得委琐无聊,令人避之不及。

  其二,女子胜男说。在封建社会,齐家治国平天下,本来是男儿的责任,可是作者在书中却沉痛地感叹道:“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书中在“王熙凤协理宁国府”、“敏探春兴利除宿弊”等篇章中,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女性的胆识、韬略、气魄、手段;就是在平儿、鸳鸯、袭人等女性婢仆身上,也展现了治家理事的高超才能。而书中的敬、赦、政、珍、蓉等应该承担治家职责的男人,则统统是一派庸碌无能的形象。

  其三,“才女有德”说。中国封建社会评价女人的通行标准是“郎才女貌”,是“德容工貌”,是“女子无才便是德”。《红楼梦》一反传统观念,把年轻女子一个个都描写为德才兼备的光辉形象。宝钗、黛玉、湘云等表姐妹,诗做得比宝玉好,字写得比宝玉强,知识比宝玉渊博,道理比宝玉透彻,就是参禅论道也比宝玉来得深刻。不要说一干才女,连那个从小被拐卖的香菱,也通过“苦吟”成为一个很不错的女诗人。这些才女不仅有丰富的个人文化生活,还结桃花社、海棠社,咏菊花、讽螃蟹,品名茶,啖鹿肉,雪晴联诗,月夜对句,抚琴绘画,灯谜酒令,一派“是真名士自风流”的形象,颇似现代人的文学沙龙,这在封建社会是绝无仅有的!

  其四,“千红一哭”说。《红楼梦》中的所有才女,因为生逢“末世”的同样原因,下场都十分悲惨凄凉,正所谓“千红一哭,万艳同悲”!“金簪雪里埋”、“冷月葬诗魂”、“寒塘渡鹤影”、“终陷泥淖中”、“误嫁中山狼”、“东风一梦遥”、“青灯古佛旁”、“淫丧天香楼”等等,无一好下场。就连女奴们,金钏投井、晴雯被逐、鸳鸯上吊、司棋撞墙、芳官出家、袭人别嫁、二姐吞金、三姐自刎等等,也无一得善果。

  其五,“鱼眼睛”说。《红楼梦》作者不是歌颂所有的女人,而只歌颂闺中的纯情少女。对于婚后的女人,则视为珍珠变成的“鱼眼睛”,令人可憎可厌。什么赵姨娘、邢夫人、马道婆、多姑娘、秦显家的、璜姑奶奶、林之孝老婆、鸳鸯嫂子等等,统统是一堆死鱼眼睛形象。就连主人公宝玉的母亲王夫人,嫂子兼表姐王熙凤,作者虽然笔下留情,但其心狠手辣的种种恶行,也令人齿冷。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对“妒妇”持强烈的批判观念,在夏金桂虐待香菱、王熙凤虐待二姐两件事情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以至宝玉去寻什么“妒妇方”,欲治疗妇女嫉妒病。

  《红楼梦》的女性观反映的是明末清初的社会现实。明末清初的时间界定,大约是从明万历后期到清康熙中期,基本上是公历17世纪的一百年间。这一百年,在中国历史上是极其不平常的一个世纪!农民战争,清兵入关,平定三藩,整整经历了一个世纪的社会大动荡!痛苦造文化,愤怒出诗人,明末清初的社会动荡,带来了文化界思想上的深刻反思、观念上的激烈变革和文学上的独特创新,因而呈现出了一个需要巨人并产生巨人的辉煌局面!《红楼梦》所反映的女性观,正是这一时期的客观现实。

  其一,顺治二年,清兵下江南,南明小朝廷土崩瓦解。江南广大人民,特别是士大夫阶层,不仅政治上经历了改朝换代的阵痛,经济上经受了兵匪双方的洗劫,在身心上还经受了一次剔发蓄辨的奇耻大辱!按照当时的通行说法,江南士子被迫接受的是“男降女不降”的屈辱现实。女人可以继续着“民装”,裹小脚,插戴传统钗钏,而男人则必须剃掉前额头发,脑后拖一条猪尾巴辫子,并改穿旗人装束。

  清庭为了强制推行在江南的剃发易服措施,实行了残酷的“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高压政策。今天的人们看易服剃发行为,似乎并非什么原则问题,但在当时与封建正统观念却发生了严重冲突,更何况还使亡国灭种之痛更深刻、更表面化了。在这种社会现实面前,堂堂男子汉不可避免地会羡慕女人的传统装束,并产生自惭形秽的感觉,从而造成自主人格的缺失。这就是女人“清”而男人“浊”,见了女人“清爽”,见了男人“浊臭逼人”心理的真正起源。在当时文人的笔下,就记载了流行于杭州、苏州、南京一带的民间谚语:“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女人是水做的骨肉。”《红楼梦》这样描写,不是什么作者独出心裁,更不是什么新创造,而是对当时江南男人、特别是士大夫阶层屈辱心态的忠实记录。

  其二,明末清初,江南地区女性的文化生活十分活跃,确实涌现出来一大批女性作家。他们主要由两类人物组成:一类是士大夫家庭出身的名门闺秀,她们由于家学深厚,所以在文学领域多所建树。如叶纨纨、叶小纨、叶小鸾三姐妹,她们的母亲沈宜修本身就是当时吴江一带女性作家的盟主;再如清初大学士陈之遴的妻子徐灿,与顾太清、吴藻合称为清代闺秀词三大家。另如方孟式五姐妹、黄媛贞两姐妹、商景兰母女、金圣叹之女金法筵、夏允彝之女夏淑吉等,都是轰动一时的著名才女。为保护全城百姓而英勇献身的吴绛雪,也是一个著名才女,《桃花雪传奇》就是根据她的事迹创作的。

  另一类才女是出身青楼的歌女或名妓。如马湘兰、柳如是、寇白门、顾横波、卞玉京、王微等人,她们都是工诗善画,多才多艺,并与当时的名士如钱谦益、吴伟业、侯方域、冒辟疆等经常酬唱往来。她们的名气,固然有自身学习历练的原因,但也不排除名士吹捧揄扬的结果。在这些著名文人的作品中,对她们的事迹多有记载。

  其三,女性文人结社、出版作品,是明末清初独特的文化现象。才女历代皆有,但女性的文学生涯成为社会活动,以至于公开结社、出版,则是名末清初独有的社会现象。

  由于女性文学活动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女性胜于男子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以至当时出现了“漫道文章千古事,而今已属女青莲”,“旧日凤凰池故在,而今已属女相如”的说法。女性文学活动的普遍化、公开化,必然带来结社、出版等社会要求,女诗社、女诗集就应运而生了。

  当时最著名的女诗社,就是以徐灿为首的“蕉园五子”,其成员有柴静仪、林以宁、朱柔则、钱凤纶等。她们经常聚在一起,互相切磋,考较文艺,在当时传为佳话。其中林以宁是当时著名文人洪昇的表妹,也是洪昇表弟钱肇修的妻子。在当时创作的小说《两交婚》、《女开科传》等作品中,都有对才女们结诗社情景的描写,可见已是风靡天下的雅事了。

  以上列名的才女,大多数有自己的作品集,其中诗集、词集、文集、传奇都有。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陈维崧《妇人集》、叶绍袁《午梦堂集》中,都收录记载了许多才女的作品。

  其四,明末清初的女才子,大多下场悲惨、英年早逝,可谓“万艳同悲”。出身于名门贵胄家庭的女才子,很多由于婚姻不良、家庭不幸而郁郁以终;有些虽然获得了郎才女貌、夫唱妇随的美满家庭,但由于改朝换代的原因,士大夫阶层多属不合作者,也必然落得悲惨的结局。在夏咸淳的《九天亦复称才乏,独向人间索女郎》文中,就记载了叶小鸾过人的才华、家庭父母子女间独特的文学氛围以及最后三姐妹全部英年早逝的痛苦遭遇。

  出身妓女的才女们,命运往往更加悲惨,她们从良后多为人做妾,在吃人的封建大家庭中,她们的命运是注定不得善终的,董小宛、柳如是便是她们的突出代表。柳如是嫁两朝名士钱谦益为妾,当时钱已是高龄,钱死后,受家庭中子侄排挤,不得已自经身亡。《红楼梦》中在黛玉身上寄托的冯小青的影子,也是一代名妓为人做妾,被大妇虐待,年轻轻抑郁而死的。

  不止《红楼梦》,明末清初的文学作品普遍反映类似的女性观。《红楼梦》中在第一回和第五十四回中,借石头和贾母口吻,批评了“近日”的才子佳人小说,“千部一套”、“涉于淫乱”、“非文即理”、“不近情理”。才子佳人小说滥觞于顺康年间,乾隆时代已禁绝殆尽。所以,《红楼梦》批评的这些现象,必然是明末清初的事情。

  其实,《红楼梦》自身就不是什么凭空出世的奇葩,她的作者虽然不满当时艳情小说的滥觞,但作品还是明末清初艳情小说和世情小说的延续,还有同类传奇作品的影响,在《红楼梦》中,能明显看出因袭《金瓶梅》、《牡丹亭》、《长生殿》等同时期稍早的文学作品的痕迹。反过来说,乾隆朝的道学风气下,是不可能产生此类表现独特女性观的文学作品的。我们可以从明末清初的文学作品中,找出大量的与《红楼梦》女性观相同或近似的作品。

  其一,描写女性崇拜的作品。明末清初以前的文学作品,描写男女情事,多表现一见钟情、始乱终弃的负心故事,男女之间的地位并不平等,如《西厢记》、《白蛇传》等。但到了明末清初创作的才子佳人小说或传奇,男女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作品中不但表现女子同样有才华和能力,而且胜过男子,男子往往受女子的摆布,成为女性的附庸。这是既往的文学作品中不敢想象的。

  这一时期的作品,如《平山冷燕》、《玉娇梨》、《定情人》、《飞花咏》等,表现的女子都远胜于男子,尤其是才华,男子绝不能望其项背。她们不仅能与男子相抗衡,多数情况下似乎更优越,使男人成为女子的陪衬。作品创作的目的,似乎根本不是赞扬才子,而是更多地赞美佳人,表现出了一种毫不含糊的女性崇拜倾向。此时期最著名的《聊斋志异》,描写的虽然是鬼狐故事,但作品吹捧揄扬的,都是化为女性的鬼狐。在这些女性鬼狐面前,男人都是陪衬,都是受到怜悯照顾的可怜虫!

  其二,描写“情痴”、“情种”的作品。明末清初的文学作品,有着极为浓郁的女性化倾向,作品中的“情痴”、“情种”,不再是男性的专利,女子的钟情则更胜于男子。杜丽娘、杨玉环、冯小青、林四娘、林黛玉以及《聊斋志异》中的众多女狐女鬼,都表现出这种前人绝不敢形诸笔下的品格。无须讳言,这些钟情女子,往往表现出一种对淫荡生活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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