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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是曹操-第1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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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的想法是在原汉朝西域长史府处设安西郡,安西郡所有土地悉数归官田,驻军治理,将西域视为一州之地而治,鄯善、于阗、焉耆、龟兹、疏勒和车师设为六郡,分设郡守来管辖,至于原来的国主,可以给他们一个虚高之爵位,保其富贵,但是军政大权却是休想再有了,至于西域的居民,既然那里盛产葡萄,那就大量推广葡萄的种植,将他们的粮草命脉悉数掌握于大秦的供给中来。所以在征西一事上,曹操将自己的三子悉数派了出去,他希望三个儿子能够在战争中建立起比兄弟更亲密的关系,曹家的子孙永远要记住,战斗是他们永远的责任,权利不是他们该追寻的。

南匈奴的大地上,一条宏伟的道路已经初步成型,现在曹昂就带着两个兄弟和诸多的大秦将军行军在这条道路上。“大哥,这条路好宽啊!”比起日本之行来,曹丕和曹彰显然更喜欢在这空旷的草原上骑着马奔驰的感觉。“当然了,二第这可是二十多万的奴隶花了一年的功夫才做到的,这条路想彻底修建完成,至少还需要两年的时间。”曹昂已经十六岁,根据大秦的律法,他已经算是个成年人了,长期随军作战的他此刻看起来更是哪有半分少年的稚气,分明就是一个沉稳的统帅。

“大哥,那些奴隶看我们的眼神为什么怪怪的?”突然,一直沉默不语的曹彰指着道路两旁那些匈奴奴隶问道,“我们把他们当作奴隶使唤,他们应该恨我们啊,为什么我觉得他们眼里只有敬畏而没有怨恨呢?”“三弟,你忘了父皇曾经说过的吗,草原人最敬重实力,从他们出生的时候起,就无时不处在战争中,灭族族灭是平常的事情,荸荠他们同族之间的战争来,我们大秦给他们的待遇已是好得太多了,他们又怎会怨恨。”曹昂答道,不过很快他的目光就变得寒冷起来,“二弟,三弟你们记住,对于异族,决不能有什么怜悯,我们只是骄傲的大秦战士,我们不屑去欺辱他们,但也不会也不该去同情他们,这是他们的命,我们汉人是注定要成为上位者的,你们明白了吗?”被长兄气势所摄的曹丕和曹彰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殿下,前方好象出了点小麻烦。”突然大军停顿了下来,而这时张辽飞骑赶了过来,禀报道。“文远,怎么了?”曹昂拨马离开了自己的两个兄弟。“好象是曹陀将军在前面和一头犀牛卯上了。”张辽脸上带着难以置信的神情道。“哦,铁勒叔叔找到坐骑了吗?”曹昂笑了起来,“走,我们去看看。”说完一扬马鞭,已是策马冲了出去。“大哥,等我。”曹丕和曹彰同声叫道,也追了上去。

当几人冲到整个大军之前时,之见曹陀赤裸着上身,浑身肌肉暴起,双脚陷落在了大地中,双手正自扳着一头白色大犀的犀角,与这头庞然大物互相角力着,周围已经围了一圈的军士,高声叫唤着。“殿下,曹将军的力气还真是够大啊!”见到曹昂过来,随军的郭嘉笑了起来。“先生要不要打个赌,赌我的铁勒叔叔能不能降服这头犀牛。”曹昂竟是与郭嘉赌了起来。“算了,我可不与殿下赌,铁勒这家伙不算人。”郭嘉拒绝了。

“铁勒叔叔,把那大牛给摔倒了。”这时一旁的曹丕和曹彰叫了起来,让曹陀精神大震,猛地再次发力,竟然真地将那犀牛给侧摔在了地上。看得旁边的军士连叫好都忘了,乐进他们几个更是连眼睛都瞪出来了,现在他们算是明白吕布和赵云为什么说,大秦最强的战将是这个不会骑马的金发大个子了,这种力量加上他那可怕的战斧,只要挨上一下,估计就被砸下马来了,和这样的人步战,不是找死吗?

“铁勒叔叔,这犀牛你打算怎么办?”曹昂下了马,走到了曹陀身边,这时,曹陀已将那犀牛给推了起来。“小主人,陀想拿来当坐骑。”曹陀咧开嘴笑了,一直以来,他都找不到合适的坐骑,只能步战,现在好不容易找到这么好的战骑,他岂能放过。见那犀牛一双小小的眼睛里看着曹陀满是畏惧的神情,曹昂就觉得好笑,不过普天之下,能这样蛮干的恐怕也只有曹陀了,典韦和许楮说不定也能办到。

“恩,这种体型冲锋起来不知道战场上有什么能挡得住的啊!”这时郭嘉在一旁看着那犀牛道,他的话让旁边的众人不由都打了个哆嗦,让曹陀这个怪物骑着这犀牛冲锋,简直就是噩梦啊!

“如果能够大量装备的话,那么就可以弥补我大秦缺少的冲锋重骑了。”郭嘉仍旧在那里嘀咕着。“的确大秦的游骑很厉害,不过我们也是该有一支战场上的冲锋重骑。”曹昂也在一旁盘算了起来。他们也明白重骑兵的长处与短处,的确重骑兵的冲击力够强,但是那对马匹的要求太高,同时盔甲也是很麻烦的一件事情,因为那不但要给骑兵配给重甲,还要给马匹定制浑身的重铠甲,这样下来,就算再优良的战马,也未必能坚持多长时间,而且这样的重骑兵伺候起来又麻烦,保持这样的建制骑兵对于大秦来讲,根本就划不来,不过这犀牛骑兵就两样了,先不说这犀牛本身就皮厚肉硬,身上那层硬皮比之精钢铠甲都不遑多让,或者更强也说不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这个犀牛不挑食,只要有草就行了,只不过唯一的麻烦就是驯养问题,毕竟能像曹陀这样亲自降伏的人实在是少之又少啊!不过想到这样数千的犀牛发起冲锋的可怕,曹昂和郭嘉觉得还是值得一试的。而周围的众将也觉得这种兵种如果可以建立起来的话,那么在宽阔的草原和平原作战时,绝对是摧毁一切的可怕存在。

“先生,我想我们可以试着找一下这些匈奴人中懂得驯兽的部落,看看里面有没有懂得驯养犀牛的人。”曹昂想了一下道,丁零人会饲养苍鹰,匈奴人也会,那么这些生活在草原上的众多部落中说不定就有人懂得如何饲养训练犀牛也说不定。“殿下说得也是,就让驻守的南宁郡(辖管南匈奴之地,分别与镡檀州,并州,西羌相接)征召懂驯兽之部落,我们可以免去他们的奴隶身份。”郭嘉想了一下道。“不过这个还得先行向父皇禀报一下。”曹昂沉吟着道。“殿下说得也是,这件事,就以我和殿下联名向陛下奏报,看看能不能行了。”郭嘉想了一下道。

队伍又开始了前进,不过士兵们都开始讨论起了这支仅仅存在与想象中的战犀重骑了,在他们想来,如果能够骑着这样的战犀重骑,冲锋陷阵应当是件极其值得夸耀的事情,毕竟犀牛的冲击力绝对应该比战马要强悍得多了。

“你说如果铁勒骑着犀牛去和奉先单条的话,结果会怎么样?”至于武将们则开始谈论起骑在犀牛上的曹陀究竟能有多强。“我想还是奉先会嬴。”曹布答道。“为什么?”乐进显然很疑惑。“只有傻子才会骑着战马和犀牛对冲来单条的,奉先只要控着战马跑圈,把犀牛累趴下就行了,铁勒还是要下去打。”曹布答道,不过很快他又补了一句,“其实他骑不骑东西都一样,如果他要砍战马的话,恐怕奉先就只有跑的份了。”说来说去,曹陀还是大秦最恐怖的战将。

“想不到奉孝和昂儿还挺会想的,战犀重骑,听上去到是很不错!”看着郭嘉和曹昂用快马送回来的文书报告,曹操笑了起来。“陛下,这个用犀牛组建重骑兵到的确是个不错的想法,不过那东西也实在笨重了点,除了西面和北面那宽阔的草原大地以外,到了其他地方就没用了啊!”兵部尚书刘晔显然对战犀重骑的想法不太感兴趣。“虽然用处是少了点,不过这犀牛若是真能集中起来以做冲锋使用,那个威力应该是很恐怖的。”宪部尚书钟繇却认为这个提法不错,“当年田单的火牛阵不过千头就能把燕国的大军冲跨,可见这牛的蛮力是何等之强,更不用说这犀牛了。”“既然如此,便划出特别编制,成立一支战犀重骑吧,不过人数不宜多,万人足够,目前先试着弄出一支千人队好了。”曹操很快做出了决定,“这件事就交由南宁郡办,军部和工部共同辖管。”“诸位,不若随朕一同去郊外看看我大秦的战鹰驯养得如何了。”见犀牛重骑的事决定之后,时间还早,曹操索性决定和内阁众人一起去郊外看看大秦的战鹰和信鸽训练得如何了。原来自从丁零和扶余战役以后,曹操便要了丁零中那会驯鹰的部落,赐其姓为鹰,令其到了冀州教授大秦军团驯养战鹰,同时一同协助驯养信鸽,不过鹰性难驯,一年多的功夫里,鹰家所携的三十只雏鹰目前能用于侦察的不过八只而已。

到了冀州郊外,众人跟着曹操直接到了那驯鹰之所,那里除了那被赐予鹰姓的丁零小族外,还有着一支近千人的大秦鹰团,他们是曹操从大秦军中和太学中特别挑选出来的,和鹰家学习驯养战鹰之法,曹操希望以后大秦每万人的军团中能配备一到两只战鹰以配合地面的斥候侦骑,鹰眼可以从高空俯视,发现大的目标,而地面的斥候可以以此为重点进行侦察,对于野外作战有着诸多好处,而且战鹰也可以用来运送紧急文书。

“陛下!”看到曹操过来,鹰战跪在了地上,在他身后是他的一众族人,虽然大秦没有跪礼,但是这个固执的丁零人却执意要跪拜皇帝,因为曹操给予了他地位,财富,荣耀和公平,在来到大秦以前,他以为他不过仍旧是个驯鹰人,但是曹操却给了他统帅整个鹰团的权利,而且大秦的人对他这个外族没有丝毫的歧视,这一年多下来,他和他的族人拼命学着汉语,现在他们的汉语已经极为流利,和汉人一般无二,现在的他回到草原上去捕鹰,就算是丁零王见了他们都要客客气气,不敢怠慢,这在以前他们是想都不敢想的,在他们眼中,他们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曹操所赐予的,所以尽管曹操说过很多次,不需要他们行跪礼,但是他们已经固执地保持着这个传统。

“鹰战,这次又有几只战鹰可以上天了。”曹操下了马便问道。“托陛下的天威,这次又有四只战鹰可以上天了。”鹰战恭敬地答道,在鹰团里,有着太学那些学识渊博的年轻人帮他们一起整理归纳他们族中的驯鹰知识,他们驯鹰的手法也远比以前要有效得多了,所以这次他们一下子就驯出了四只好鹰。

看着战鹰在天上飞翔盘旋,曹操和一众大臣看得不住点头,曹操更是询问起了关于驯鹰的事宜。“陛下,老鹰的性子很骄傲,想要驯服它们,养出最好的战鹰,最好是从雏鹰培养,驯养鹰时,要从鹰的外形和眼神来断鹰的逮法和脾气,一架鹰一个脾气,所以断型一定要断准。”见曹操相问,鹰战仔细解说了起来,“所以驯鹰的第一步首先是打掉它的威风,方法是让鹰站在一根木棍上,木棍的两头系上绳子,来回摇晃,使鹰站不稳。经过昼夜不停的摇晃之后,鹰被弄得神魂颠倒,头晕目眩,久而久之,鹰便会晕倒在地。这时,往鹰头上浇凉水,使其苏醒过来。然后给饮盐水或是茶水,而不给食物。这称之为点水!这样原来威风凛凛的鹰,就会变得有气无力。大概半个月左右的‘折磨’之后,鹰就渐渐地被驯化了。这时就要开始喂食,喂食时不可直接将肉送到鹰的嘴边,而是把肉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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